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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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1998]17号
关于印发《水利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试行)的函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属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水利部直属机关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强水利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部科技司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一起,组织制定了《水利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试行),经充分讨论修改,并经部领导审定,现予印发。
附件:水利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二日
水利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
(试行)
一、热爱祖国,献身水利
“科教兴国”、“科教兴水”是发展经济、振兴水利的战略措施。水利科技工作者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牢固树立献身祖国水利事业的崇高理想,坚持科学技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的方向,弘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以创造性的劳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
科学的真谛在于追求真理,探索物质世界的奥秘,实现技术创新,造福人类。科技工作者要追求真理,百折不回,坚持真理,不屈不挠。倡导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热心科学普及与成果推广,消除愚昧,破除迷信。
三、勤奋好学,锐意创新
创新是科技进步的灵魂。科技工作者要不断学习,在继承前人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新知,不迷信前人成就,重视实践,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攀登高峰。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保守习气。
四、严谨治学,实事求是
求实是科学之本。科技工作者要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规律,严谨治学,一丝不苟。倡导严肃态度、严密方法、严格要求的作风。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哗众取宠、剽窃欺诈的恶劣行为。
五、尊老敬贤,扶植新秀
科技要发展,人才是关键。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尊老敬贤的优良传统。要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举贤荐能,爱贤让贤,激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克服嫉贤妒能,求全责备等不良倾向。
六、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团结协作是开展科技工作的必要条件。科技工作者要树立集体荣誉感、信任感和责任感。互相支持,乐于协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重他人的意见,尊重他人的劳动。反对封锁、垄断,互相拆台,争名争利的作风,在利益分配问题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
七、学术民主,博采众长
学术民主是繁荣科学,纠正谬误的重要途径。科技工作者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活跃学术思想,开展学术争论。提倡自由讨论,互相切磋,集思广益。正确对待不同学术思想、学术观点;不存门户之见、以势压人;不盲目自大、自以为是。
八、诚实守信,维护法制
发挥市场机制对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科技工作者必须积极投身改革大潮,树立法制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效益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要面向市场,积极参与竞争。不以损害社会、环境效益换取局部或个人效益。诚实守信,履行合同,树立科技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