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水利委员会
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成立于1946年,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内蒙内陆河范围内的派出机构,国家授权其在流域内和上述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本流域水资源的河道。负责流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工程,搞好规划、管理、协调、监督、服务,促进江河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
黄委是一个副部级的事业单位,200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任命李国英为黄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机关设置14个部门(副司局级),直属正、副司局级事业、企业单位近20个。黄委机构设置完备,技术力量雄厚,积累了丰富的治理开发黄河的实践经验。
目前黄委有正式职工28000余人。其中干部9000余人,工人18000余人;专业技术干部8000余人。研究生学历以上的154余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0余人,高级工程师1000余人。
194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黄河以来,黄河的治理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对黄河的治理事业一直十分关怀。1952年毛泽东第一次离京考察,就视察了黄河,发出了“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的伟大号召。党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到黄河视察。江泽民总书记于1999年6月视察黄河时,亲自主持召开了黄河治理开发工作座谈会,听取治黄工作汇报,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了“加强治理开发,让黄河造福于中华民族”的庄严号召。
1955年全国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这是我国大江大河第一部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流域综合规划。50多年来,在黄河下游初步建成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依靠防洪工程体系和沿黄广大军民的严密防守,已连续夺取50多年黄河伏秋大汛不决口的伟大胜利。1997年《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经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审查通过报国务院审批。
黄河水资源的利用范围,已从过去主要用于农田灌溉,转变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引黄济青(岛)、引黄入卫(河)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已建成通水。特别是2000年世纪龙年的大旱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黑河历史上首次成功实现跨省区分水,黄河在大旱之年实现全年不断流,博斯腾湖两次向塔里木河下游输入救命之水。这三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河流水量的统一调度和科学管理取得重大突破。为此朱总理在关于黑河调水情况汇报上批示:“这是一曲绿色的颂歌,值得大书而特书。”温家宝副总理也批示:“黑河分水的成功,黄河在大旱之年实现全年不断流,博斯腾湖两次向塔里木河输水,这些都为河流水量的统一调度和科学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50余年来,黄河丰富的水电资源得到了开发利用。在黄河干流上建成了龙羊峡、刘家峡、三门峡等九座水电站,发电装机容量达400多万千瓦,是1949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的25倍。将于2001年底建成的小浪底水利枢纽,长期有效库容51亿立方米,发电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小浪底水库的建成,将使防洪标准提高到千年一遇。
治黄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改革开发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黄河治理开发科技投入有了大幅度增长。科技投入的增加,使一批黄河重大技术问题能够得以立项,一批国际国内先进技术能够在黄河上推广应用,从而有力地促进了黄河治理开发科技水平的提高。“九五”期间,我委共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7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7项,共评选出委级科技进步奖92项。
黄土高原的水土保持,是治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50余年来,特别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共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0.6万平方公里,超过了前40年。“九五”期间,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明显增多,治理规模不断扩展,投资力度显著加大。
回顾过去,治黄成就斐然,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世纪,黄委将按照水利部提出的“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污染不超标,河床不抬高”的4项目标,搞好黄河的治理开发和管理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主任:李国英
电话:(0371)6022603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1号
邮编:450003
传真:(0371)6303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