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不辱使命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水利保障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主任

党连文

   2004年,松辽委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为指导,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职能作用,以流域水资源管理为主线,在水 利基础工作、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

   一、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两个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水利规划和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是2004年松辽委重点编制的两个规划。目前,东北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
发展需求,中央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为东北地区经济的腾飞创造了发展机遇,水利发展也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随着老工业基地振
兴战略的逐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的要求越来越高,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振兴东北
老工业基地的必要前提,也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 适应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一新形势对水利提出的更高要求,为了给快速
发展的流域经济社会提供水利保障,按照水利部的部署,松辽委于2003年 10月,组织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水利厅开展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水利 规划》编制工作。本次规划思路是以国家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 本和科学发展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东北三省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总体框架,充分考虑东 北地区水利特点和发展现状,分析老工业墓地振兴过程中对水利的需求,制定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支撑保障的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利规 划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出规划的实施意见,为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 改造目标顺利完成奠定基础。规划编制原则是按照任务书及工作大纲的要求,根据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在充分利用大量既有规划成果和开展重点项目凋研的基础上开展的。此规划成果现已报水利 部待批。批准后的规划必将指导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成为立项的规划依据。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安排,松辽委认真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 工作。我们在规划的理念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体系上,探索形成功能清晰,流域综合规划,专业、专项规划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在规划内容上,增强了规划的针对性,突出重点任务,统筹考虑流 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利保障支撑,根 据流域水资源特点,分析研究区域社会经济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规划水资源 配置格局。为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实现以统一规划、管理、调度为核心的流域管理与涉水事务一体化的区域管理有效结合的水行政管 理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做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松辽委与流域内四省(自治区)组成了规划领导小组,建立了规划工作协作体系,保证了流域与省区 间规划成果的一致性,水资源综合规划现已完成第一阶段成果,后续工作正在 稳步开展。松辽流域湿地面积相对较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湿地面 积正逐步减少,为了保护好湿地,我们必须考虑与水相关的水生态环境建设 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解决生态需水问题,为此,松辽委组织开展了 松辽流域水资源配置模型研究和松辽流域生态环境需水量专题研究,并取得 了初步成果。同时,通过松辽流域1950-2000年与水相关生态环境变化 调查分析工作,摸清了松辽流域50年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以及现状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以上这些研究成果将为水资源综合规划提供可 靠的技术支撑,为研究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统筹解决上 下游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矛盾,松辽委组织编制了《霍林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分配水资源,松辽委还组织编制厂《扎龙湿地水资源规划》。

  二、积极开展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松辽流域属于水资源短缺地区,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990亿m3,人均、亩均水资源量分别为全国平均值的76.9%和35.7%。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 已经成为制约本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流域城镇化、工业化和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 战略的实施,对流域水资源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新形势迫 切要求进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水权分配机制和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引导、用水户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以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此,2004年年初,松辽委抓住松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 为水权分配提供技术基础的有利时机,决定开展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工作。

   为了更好地解决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初期的重点、难点问题,2004年6月,松辽委委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适时开展了初始用 水权分配原则及程序研究,松辽流域微观用水定额指标体系研究,初始用水权分配类型和拥有期限研究,政府预留水量研究,初始用水权分配协商机制研究 等流域水资源使用权初始分配课题研究工作。主要研究在松辽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中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并为将来水资源管理提供借鉴。预计各项专题将于2005年上半年提出最终研究成果。为使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理论研究与实践有机结合,保障全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的顺利实施,在开展上述专题研究的同时,松辽委还配合及组织开展了大凌 河流域和霍林河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试点工作。大凌河流域和霍林河流域均属于水资源匮乏地区,大凌河流域主要是辽宁省内用水矛盾较多,分配试点工作 由水利部水资源司、辽宁省水利厅和松辽委联合组织开展;霍林河流域主要是 吉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间用水矛盾突出,分配试点工作由松辽委组织实施。目前,松辽委已提出霍林河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原则。这两个试点工作的开展,将为松辽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工作提供有益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经验。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组织实施向海湿地生态应急补水

   自1998年嫩江流域大洪水过后,洮儿河与霍林河连续于旱,造成向海湿地严重萎缩,尤其是2004年春末夏初,吉林省西部出现了1961年以来最严重干旱,向海湿地面积急剧缩小,土地沙 化和盐碱化日趋严重,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为改善向海湿地严重的缺 水状况,对湿地生态实施抢救性修复,继扎龙湿地应急调水工程实施后,按照 水利部工作安排,2004年6月松辽委迅速组织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引察济向生态应急补水。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松辽委坚持科学调度,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密切协 作,在4天时间内连续召开了两次内部协商会、一次流域协调会,决定在突出 满足生产用水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工程,从与向海自然保护区相邻的洮儿河 流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境内的察尔森水库调水向向海湿地实施抢救性补水,并优质高效地制定了向海湿地生态应急补水实施方案。

   察尔森水库在蓄水量不足的情况下,依然顾全大局,在保证下游生产用水 安全的前提下,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共向向海湿地放流6600万m3,使向海水库蓄水量达到5110万m3,湿地有水面积增加了90多km2,补水沿途多个干涸的泡 泽得到了来水补充,地下水位平均升高了0.70m,湿地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整个补水期间,松辽委水文局组织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和内蒙古水文 总局实施水量监测工作,实时反馈水量信息;同时,在松辽委水政监察总队的 组织协调下,察尔森水库水政监察支队与内蒙古兴安盟、吉林省白城市有关部 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应急补水的沿程监管工作,这些都为引察济向生态应急补水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础保障。

   引察济向生态应急补水是一次在不同流域、不同区域之间,协调生活、 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关系,统一配置水资源的实践探索,是水资源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有效结合的成功典范。但生态应急补水的实施也使我们 深刻认识到,要合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必须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区域用水,统筹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应急补水只是权宜之计,长远来 看要加快流域初始用水权分配步伐,明晰初始用水权,将生态用水纳入其中,建立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四、在重点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松辽委在流域防洪、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尽管'98大水后,松辽流域没有发生较大汛情,但我们丝毫不敢轻视流域 的防汛工作,突出组织做好尼尔基水利枢纽、嫩江右岸省界堤防等在建工程的 度汛工作,并抓紧开展流域防汛基础工作。松辽委组织编制的松花江洪水调度 应急方案、白山与丰满水库联合调度方案已经国家防总批复,察尔森水库动态 汛限水位设计与运用研究成果已应用于水库调度方案,松嫩平原洪水资源利用 与湿地生态环境管理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在流域水资源保护方面,进一步完善 监测手段,重点加强了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排污口的监测,积极探索流域水功能 区和重要水域管理的有效措施。同时,松辽委还充分发挥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管 理模式(区域协商)的优势和作用,于2004年召开了松辽流域水系保护领导 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与四省(自治区)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开展 联合防污治污,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切实将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了 实处。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做好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东北黑土区 是世界上仅存的三大黑土区之一,黑土地水土流失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黑土资源,松辽委积极组织相关省(自治区)做好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试点工作,通过组织技术培训、加强监督管理等 措施,确保了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防治效果已初步显现。在抓好流域各项 管理工作的同时,松辽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组织 开展配套流域性规范文件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制定了《松辽水利委员会流域规范 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松辽委水利基建项目审查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松辽水利 委员会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水行政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松辽委将继续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深入贯彻 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重点做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初始用水权分 配工作,深入开展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实践与探索,扎扎实实做好流域各项 水行政管理工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 李计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