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治江新境界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蔡其华

  2004年,在水利部正确领导下,长江水利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宪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趺可持续发展水利,励精图 治,扎实工作,治江事业取得新的发展。

  着眼于防洪形势新变化,切实保障长江防洪安全

  保障防洪安全历来是治江工作的首要任务,2004年是长江防洪工作全面进入三峡工程下闸蓄水和中下游重要堤防建设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后的第一年。6月,温家宝总理再 次亲临荆江大堤视察,表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确保长江安澜殷切期望,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长江防汛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根据流域防洪形势的重大变化,在常备不懈,确保 安全度汛的同时,长委高度重视并加强了三峡水库对中下游河湖影响与防洪对策 研究,目前国内外最大的长江防洪大模型于年初开工兴建,对未来长江中下游水沙特性、河床河势演变、江湖关系调整、洪水演进规律等问题的研究将实现前所未有的深入,从而为长江防洪规划修订、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和防汛调度等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同时,为稳定荆江河段河势河床、2004年抓紧编制完成了《长江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陵矶附近100亿m3蓄滞洪区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了试点建设项目设计报告、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在非工程措施方面,加强了防洪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防汛调度方案,及时调整了江河堤防、水库的防汛特征水位和调度方案,完善了蓄滞洪区人员转移、安置等预案。

    2004年长江流域水、雨情较平稳,但汛期登陆台风偏多,局部暴雨频繁,支流出现了“小流域大洪水”现象,部分地区山洪灾害突出,且上游秋汛明显。针对2004年的防洪特点,各地牢固树立“以防为主”“以避为主”的思想,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为重点,精准测报,果断决策,措施有力,夺取了新形势下长江防汛工作的新胜利。主汛期,湖南省7月份降雨比历年同期平均降雨偏多67%,导致四水及洞庭湖区共有20站次超过警戒水位,特别是沅水流域在7月中旬末末的强降雨过程中,全线超警。长委和地方各级防汛部门,精心测报,准确预 报,科学调度,充分发挥了梯级水库的联合防洪作用,有效地减轻了资水、沅江中下游的防洪压力。9月8日,长江干流宜昌站出现了60800m3/s较大洪 峰秋汛,干流宜昌至石首河段一度超过警戒水位,长委充分发挥了自身的 专业和技术优势,依托先进的水雨情分析手段,在确保三峡水库和下游防 洪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科学提高三峡水库运行水位,既保证三峡水库的正 常发电,又缓解了长江中下游宜昌至石首的防洪压力,实现了防洪安全与发电增效双赢目标,做了一次洪水资源化的积极探索。

   着眼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规划和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4年,长委重点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采取开放式的规划 编制办法,努力推进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工作。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 划取得了积极成果,摸清了水资源家底,为下一步水权初始分配和水资源 优化配置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了《长江流域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思路报告》《三峡库区发展水利保障规划》《全国水利血防重点项目专项规划(20042008年)》《嘉陵江干流规划》《滁河流域防洪规划(修订)》等专项规划和区 域规划,基本完成《全国山地灾害防治规划》。《长江流域防洪规划》《长江口 综合整治开发规划要点报告》《金沙江干流综合利用规划》先后通过水利部 审查。进一步推进了雅鲁藏布江规划专题研究和澜沧江流域综合规划工作。正式启动怒江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并争取两年内完成任务。

   三峡工程进入三期施工建设以来,长委在认真总结二期工程建设经 验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做好技术服务,积极开展专题研究,较好地完成了相 关的设计、监理任务。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完成了丹江口大坝加高 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及初步设计、水库淹没实物指标抽样复核及文物保护前 期工作;穿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通过审查,相应的科研工作全面展开,为工 程尽早全面开工创造了条件。由长委设计的乌江构皮滩、澧水皂市等流域 大型水利工程如期截流。汉江王甫洲水利枢纽完成了竣工初步验收。长委 负责的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规范了验收程序,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 程按国家投资计划全部完成,正在抓紧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已投入使用,工 程总体质量良好,充分发挥了防洪效益。按水利部要求,加强了病险水库安全鉴定巡查工作和加固技术设计审查,总结交流了技术研究成果。

  着眼于维护长江良好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维系优良生态,是长江治理开发的重要目标,是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好河流代言人和“守护神”是流域机构的神圣职
责。相对于我国其他河流,长江水质总体尚好,但部分干流近岸河段和部分 支流污染严重,且整体水质安全压力呈加重趋势。为此,长委紧紧抓住流域 水资源保护工作重点,力求在流域水功能区管理、排污口管理、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理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水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展开,流域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复了水功能区划;编制完成的 《三峡库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获部长专题办公会 议审查通过,这是国内首次按水体水功能区提出的纳污能力核算 成果。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丹江口局正式成立,为维护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积极贯彻落实水利部颁发的《人河排污口监督 管理办法》,组织长江流域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人河排污口普 查登记工作。在2004年年初四川沱江的特大水污染事件中,及时启动了应急 工作预案,并加强了水污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的研究,取得了—些成果,使重大水污染事件快速处理能力得到提高。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思路,在认真总结15年工 作经验的基础上,对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的项目布局、防治 思路、措施体系、补助方式、建管机制等进行了较大调整和改革,实现了“长 治”工程与时俱进的新发展。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江治理开发的新形 势和新要求,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乃至更长时期水土保持生态 建设的奋斗目标、发展战略、工作重点和基本思路。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 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长江 流域在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检查,促进了水土保持法 的深入贯彻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长江源头区预防保护工作继续 推进。成功预警预报了甘肃、四川、重庆泥石流和滑坡灾害,避免了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监测、科研等墓础性工作取得—批新成果。

  着眼于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水行政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2004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行政 许可法》的第一年,又是流域机构职能部门全面实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第一 年。为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 责一致,长委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清理了行政许可、审查审批事项,规范了审 查、审批和许可程序,实行了“窗口”式受理和审批。同时,制定和完善配套水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了《长江委工作规则》,制定了水政监察执法办案制 度、水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16项管理制度,规范了长江流域突发 性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和应急工作制度等。首次设立并启用了水行政执法财 政罚没专户,定期将账户上罚款解缴国库,开设至今已成功解缴30余万元。

   为了逐步纠正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2004年,我们加大了水政 监察、水资源保护、河道清障、水文监测和通信设施保护等水行政执法工作力 度。首次开展了三峡库区、长江源和丹江口水库等区域性涉水活动的执法检 查,开展了长江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同时,对长江上游 水电开发情况也进行了专项执法,查处了一批水事案件,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威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长委工作的重点。2004年, 我们在总结几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管理创新,保持对非法采砂的
高压严打态势,巩固了长江禁采成果,同时顺利实现了由全面禁采管理向有 序解禁管理的转变。现已科学规划可 采区33个,可采区现场采取24小时 旁站式监管,并加强检查,收到了良好 的效果。采取与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 部门、海事、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 度的办法,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对策, 有效地处理了省际边界河段采砂管理 矛盾。禁采区继续实行对采砂船只的 集中管理,制定了实施专项打击预案, 加强监督检查和暗访力度。同时,加强 对采砂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加快 执法队伍基地建设,强化舆论监督,为 全面做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 河。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奋斗,随着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到来,长江 治理开发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 更科学和可靠地保障防洪安全,更 坚决和有力地维护健康长江,更积 极和全面地造福于流域人民,将足 贯穿新阶段治江工作全过程的主 题,是我们新的光荣使命。我们将为此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 邓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