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 实
事 办 好 把 好 事 办 实
——安徽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综述
夏热轩 史志刚 郭再忠 孙大进
安徽实施农村饮水解困战略3年 来,共计完成投资4.4亿元,占计划的 115%,建成各类饮水工程2万多处,解 决了20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占计划的 113%。引生命之源,润百姓心田。一处 处饮水工程,像一颗颗闪亮的明珠,带 着党和政府的温暖,镶嵌在江淮大地 上,在群众心中树立了永恒的丰碑。
庄重承诺:三年解决176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根据国家确定的农村饮水困难标
准统计,至2000年底,安徽尚有176万
农村人口饮用水属于解困范围,涉及
89个县(市、区)1019个乡镇4441个
村,主要分布在淮北平原区、江淮分水
岭和江南丘陵区及淮北东北部的低山
残丘高亢区、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的局
部地区。缺水不但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
一大难题,而且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群众致富的羁绊。
农村饮水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村群 众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农村 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1年,安徽省 春夏连旱,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凸显。省 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在检查抗旱过 程中对这一问题极为重视,指示省水利 厅加强对农村饮水问题进行研究,做好 规划,拿出解决方案。7月28日,安徽 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的决 议》,要求“对一些经常发生干旱、农村 饮用水十分困难的地方,要认真规划, 下定决心,采取得力措施,力争用3年 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 2001年10月25日,省政府出台了《关 于组织实施全省农村饮水工程的意 见》,郑重承诺:从2001年起用3年的 时间,基本解决全省176万农村人口饮 用水困难。工程建设标准以初步解决人 口饮水困难为原则,达到人均日生活供 水量正常年份20~35L,干旱年份12~20L;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 标准;干旱期间连续无雨70天内有稳定的水源,保证有水喝。
安徽省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2001年10月16日,省政府成立了以原常务副省长张平为组长、副省长田维谦为副组长的 全省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全省 有农村饮水解困任务的17个市、89个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组 织领导机构。2002年1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饮水工程电视电话会 议,全面部署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会上,张平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 府负责同志签订了农村饮水工程目标责任状,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吴存荣也与各个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各相关市、县、 乡镇政府也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饮水工程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 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一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攻坚战,迅速在江淮大地铺开。
明确责任: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精心规划,落实项目。农村饮水工程涉及面广,点多而分散,做好规划是 前提。省水利厅会同市、县水利部门对饮水困难情况的村、户逐村逐户登记、 建卡、造册,在分析整理多年来农村饮水解困工作积累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各 地降雨、地质、地形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困方案,迅即编写出《安徽省农村 饮水工程规划》。2001年12月3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 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就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审核 批准了全省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紧接着省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印发了《全省农 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扎实的前期工作,为顺利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根据“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安徽省政府决 定,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支持农村饮水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省水 利厅的统一规划,实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明确省水利厅、省 扶贫办、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省江淮分水岭办公室分别负责相应县(区)的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各级水利部门对农村饮水工程的规划、技术指导、监督检 查及竣工验收负总责。同时,省政府明确要求所有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计划由 水利厅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并加强督促检查、验收销号工作。
广辟渠道,落实资金。安徽省解决全省困难地区农村饮水困难,共需兴建 各类工程2万多处,省级以上资金对丘陵区按65%、山区按60%、平原区按 50%进行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34亿元,这么大的投资,对于一个农业省份 来说,困难可想而知。但安徽省对农村饮水工程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之大是 前所未有的。1998年长江大水后,长江堤防的大规模建设,需要地方配套资金 数额巨大,地方财政也非常紧张。在这种情况下,省委、省政府用改革的办法、 创新的思路硬挤出农村饮水工程配套资金。省长率先垂范,拿出1000万元省 长预备金,省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分别从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资金、财 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省级农水补助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抗旱经费 等渠道筹措省级配套资金1亿多元。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经营、谁收益”的 原则,放开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权,并通过政策引导、扶持等措施,鼓励农 户个人投资、联合投资、企业独资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同时,对完工并投 入运营的饮水工程,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经营等形式,转让使用权,搞 活经营权,通过转让回收的资金,再用于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程建设。
严格管理,落实制度。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徽省对所有农村饮水工程 都按照《安徽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项 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等大宗物品实 行招标,统一采购,严把材料质量关,管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 产品应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施工队伍也严格选择,按批准的施工设计 图施工。对水质进行化验,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不予开工。同时,安徽省 加大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力度。设立农村饮水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 款专用,并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规定由各级 财政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和建设进度,由省里统一下达资金,及时拨付到县水利 部门农村饮水资金专户,实行按工程进度拨款的方式,确保不挪用一分钱、不乱花一分钱、不浪费一分钱。
强化检查,落实监督。安徽省明确规定各级都要实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公示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当地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现状、解困计划、经费、责 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批准后的实施计划、工程 内容、投资预算、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等,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受益村公 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级主管部门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 的有关问题。在签订责任书时,各级政府的监督、审计部门作为监督方参与签字。
在建设过程中,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高度,多次深入工程建设现场检查指导。仅在2002年,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孟富林就先后5次视察农村饮水工程。省水利厅党组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
的精神,从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技术人员集中办公,全力做好实施农村饮水工
程的组织、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制定了《安徽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
法》,对项目建设的申报和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理及维护等
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县水利局作为人饮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
程建设。按照“先困难后一般,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
县、乡、村,责任到人,并把目标任务与投资效益挂钩、实绩与考核评比挂钩,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实施。为了掌握全省各地实施
农村饮水工程的真实情况,积累第一手材料,省水利厅先后组织了11个暗查
组,轻车简从,不打招呼,自带干粮,直接进村人户,对28个县(市、区)农村饮
水工程进行暗查,走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了通报,对地方触动很大。各地针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制定了整改
措施,确保了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规范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省水利
厅6位厅领导身体力行,每人联系1个重点乡镇,进行重点调研,总结经验教
训,指导面上工作。省发改委、农委、财政厅、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
分工和承担的任务,专门抽出时间,或结合其他工作多次检查、指导、督促农
村饮水工程建设;省委宣传部、国土资源厅、卫生厅、监察厅等部门都对这项
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各地还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不定期邀请各级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农村饮水工程。
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单个工程规模小,却担负着为人民群众提供生命 水、安全水的重任。为使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各地加大建设管理制度改革 力度,对已建工程的管理方式和水价机制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并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运行模式。
安徽省对农村饮水工程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究科学的
原则。水利厅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
果。在淮北平原区,主要是打机井,丘陵区则坚持地表水和地下水并用,兴建蓄
水工程和开采利用地下水并举,根据地理位置和地质条件,宜井则井,宜塘则
塘。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
制,保证把资金落到实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充分调动
农村饮水工程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实行自建自管,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饮水工程。加强饮水工程管理,明晰主体工
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群众自筹及共建部
分属集体所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管理
模式:一种是群管,在自然村里成立用
水者协会,均有村民代表参加,制定章
程,推选负责人,抄表、收费须有2人以
上。水利部门给予饮水工程施工以技术
指导,加强管理,降低供水成本,对水质
定时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另一种管理
模式,管理经营权由个人承包,签订承
包协议,由物价部门确定合理水价。严
格验收工作,逐项验收销号。项目建成
后,先由所在乡镇领导、村组干部、群众
代表和县农村饮水办公室、设计、施工
人员组成工程验收组进行逐项验收,填
写工程验收卡片,农村饮水工程项目验
收都有受益群众代表、监督单位代表、
建设单位和水利部门负责人参加签字。
在县(区)水利部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
由市水利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工程竣
工验收意见或验收合格证书。最后,由省水利厅组织复验。
在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时,从建设阶 段开始,就将管理作为重要内容,改变 先建工程、后定管理方式、再设管理机 构的传统做法。工程建设之前,就明确 了工程的管理方式,落实管理制度和责 任人,成立管理机构或明确管理人员, 由管理单位负责聘请设计单位,并参与 整个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使工程建设与 管理成为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两个环 节,并尽可能地在建设过程中为管理创 造条件。已建工程的管理方式因工程建 设性质不同而异。江淮之间的大口砖井 一般可为100人左右供水,管理上依靠 邻近住户不定期地打扫井周卫生;饮水 专用塘坝一般将放水涵建得较高或不 设放水涵以控制灌溉用水,并建立乡规 民约,由受益村实行“一把锹”放水;引 山泉水工程一般采取自压供水,实行专 人管理,安装水表并适当收费;集中供 水厂、机井和辐射井等工程建设投资 多,需要消耗电力抽水,日常运行维护 有相应的开支,这些都落实了专人管 理。不少地方努力将农村饮水工程的运 行管理与市场运作接轨,效果很好。
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以井养 井、以塘养塘,是安徽农村供水工程的 一大特点。工程建成后明确管理责任 人,明确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工 程维护养护资金。对兴建的集中饮水工 程实行“新水新价”。对现有集中饮水工 程水价不到位的,重新核定水价。小型 饮水工程实行市场运作,有偿供水,这 样既有利于筹集资金,又有利于工程经 营管理和维护。大力推广和使用新技 术、新工艺、新材料,搞好勘测设计,特 别是水文地质结构复杂的地方,认真做 好水源论证,保证了资金使用有的放矢,确保工程的永续利用。
成效显著:民心工程,情暖万家
2002年12月,水利部检查组到安徽省检查农村饮水工程后,对安徽省实 施农村饮水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一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益显著”,称该 项工程“合乎民心,政府关心,群众乐 心”。据初步统计,安徽省受惠于饮水工 程的200万群众,户均年节省取水工日 约65个,户均年增收约200元,户均节 省医药费开支约100元,增加就业人数2万余人,综合效益十分显著。
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 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 饮水工程的实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04年8月初,全国农村饮水解困项目检查评估组到安徽省抽查了肥东、定远、金安3县(区)9处工程,随机抽取了80余户 用水户的问卷调查,用水户的满意度高 达98%。肥东县费集乡清水村村民自编 的一首打油诗反映了饮水解困工程实 施前后广大群众的心声:家住清水村, 年年无清水;一到干旱天,盼水如盼年; 建起拦河坝,干旱不再怕;感谢共产党,为民解疑难。
减轻了群众劳动强度,促进了地方 经济发展。界首市靳寨乡大张村村民张 万功一家,以前要到lkm外去取水,无 精力搞好农业生产和其他副业。农村饮 水工程实施后,全家用上了自来水,他 利用自来水发展庭院经济,庭院栽种葡 萄,搞养殖,房顶上种植蔬菜,还兼搞建 材批发,年纯收入达3万元以上。地处 海拔850m高山上的石台县七井乡村 民潘庆生家里开通自来水后,马上就办 起一个饭店,起名叫“思源”。望扛县凉 泉乡合兴村的徐大轮窑厂是一座拥有 上千万元固定资产、年产值上百万元的 乡镇民营企业,由于水源条件的限制, 企业转产一直没有成功,致使生产成本 增加,企业效益下降。县水利局协调窑 厂融资,并以窑厂为建设单位,负责组 建了一座小型自来水厂,不但改善了当 地居民饮水条件,还减轻了农民负担, 并且为窑厂的成功转产创造了条件,增 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推动了当地经济的 发展。此外,饮水项目的实施,减少了用 水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改善了生态 环境。农村饮水工程的实施,改善了水 质,使农户喝上了干净卫生的水,减少 了疾病发生,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 利辛县是安徽省有名的高氟区,该县旧 城镇韩庄村后韩自然庄,过去的几十年间,患癌症、心脑血管的病人很多。2002年,利用国债资金打了一眼深井。井打 好那天,村民们像过年一样,家家喜气 洋洋,拎着桶、端着盆,品尝着深井甜 水。巢湖市居巢区栏杆集镇李逢集村自 从新添了一眼机井后,村民们纷纷购买 洗衣机和“太阳能”,享受起了城里人的 生活。有了水,村容村貌大为改变,促进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省人大常委谈农村饮水工程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工程,2002年3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滁州等6市及所辖部分县、区进行了检查。省十届人大 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专门听取了省水利厅厅长吴存荣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 的《关于全省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以下是几位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分组审议《关于全省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情况的报告》时的发言实录。
黄岳忠(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经过全省上下3年努力,按期完成了任务,解决了近200万人的饮水困 难,群众拥护,领导重视,部门负责,措施有效,经验值得总结。下一步要抓好收尾配套工作,在管理上要把符合条件 的水源移交给集体,变成集体资产,作为招商引资的内容,推进配套工程建 设,并作为村民自治管理的内容,明确管理和使用的责任。对水质要进行全面普查,对不符合水质标准的要采取措 施。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再用3年时间,扩大战果。
苏平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村饮用水工程是关系到农村民生的一 项永久性工程,搞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也是一件难度 很大的事。因此,2001年常委会作出决议,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从根本上解 决农村饮用水问题,是完全正确的,是一件为民解难的实事。目前已超额完成 当初所确定的目标仟务,基本解决了17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有了良好 的开端。要彻底解决好农村饮用水问题是个任重道远的艰巨任务,还需要持之 以恒地坚持下去,应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季昆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
抗旱的决议,决议草案提出3~5年解决饮水困难,省长把5划掉了,正式决议
是在3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决议作出后,省政府很重视,省水利厅工
作很得力,制定了详细规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实施工作顺利。下一步要继续解决群众饮用安全水的问题。
朱维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听了这个报告,很受感动。3年前,省人大 常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我省农村有近200万人口存在饮用水困难,很是震 惊。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要求省政府3年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省政 府及水利厅等部门,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现已基本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对 此,我感到很欣慰。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完成,是真正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充 分体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行使监 督权的重大成就。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关注我省农村饮用水及饮用水安全问 题,让人民喝得上,喝得起,喝得久,以解决人民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生活条件。
张春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村饮水工程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好 处有三点:—是密切了党群关系,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温暖了民心; 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饮水工程不仅解决了生活用水,还可以解决一部分生产用水,促进经济发展;三是改善了群众生活条件。
耿光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这项工程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建了2万 个工程,解决了近200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问题,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我们不仅要把这项工程建成“德政工程”“爱民工程”,还要建成“放心工程”,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由水利厅牵头, 统一化验,并将结果公之于众。常委会要关注结果。
王树勤(委员):在全省农村实施饮水工程,历时3年,耗资4.4亿元,基本 解决了4400多个村170多万人的饮水问题,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值得庆 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程,水利部门立下了汗马功劳。
吴秀兰(委员):饮水工程确实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缺水百姓办 了一件大好事。百姓说是“救命井”“幸福水”,的确是发自他们内心的感受。省 委、省人大、省政府对饮用水工程措施得力。水利等部门为了做好这项工程, 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如建立重点工程目标责任制,增加工程招标的透明度, 及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等,保证了饮用水工程的顺利完成,切实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作用,应予以充分肯定。
(作者单位:安徽省水利厅办公室)
责任编辑 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