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右岸电站24号--26号机组段厂房型式及提前施工方案研究

□ 刘 宁 谢红兵 周述达

关键词 三峡工程 右岸电站 厂房型式 提前施工方案



  一、前 言

  为保留抗力岩体,有利于厂房坝段深层抗滑稳定,长江水利委员会曾对三峡右岸电站24号~26号机组段厂房型式进行专题研究。研究了半地下厂房型式布置,计算分析了半地下厂房型式对厂房坝段深层抗滑稳定所起的作用,并且对提前施工的条件及提前发电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结论表明,虽然三峡工程不采用半地下厂房型式也能保证大坝稳定,但半地下厂房型式对大坝深层抗滑稳定是非常有利的。本文对该研究成果进行简要介绍,以供类似工程参考。

  二、三峡枢纽及右岸电站布置

  在批准的《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中,枢纽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为:河床中部布置泄洪建筑物;两侧布置电站坝段和坝后厂房,左、右厂房分别设置14台和12台单机容量7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右岸预留6台机组的地下厂房;通航建筑物布置在左岸。

  从纵向围堰坝段向有,右岸依次布置辅助安装场、15号~20号机组段、安Ⅲ段、21号~26号机组段、安Ⅱ段、安Ⅰ段及其相应的厂房坝段。辅助安装场长20m,对应坝段长15.9m,布置有4号排沙孔。

  15号~26号机组段,每段长38.3m,基础开挖高程约22m;对应每个机组段的厂房坝段,分25m长的钢管坝段和13.3m长的实体坝段。

  安Ⅲ段长38.3m,最低开挖高程]7m;对应坝段分2个长19.15m的安Ⅲ坝段,布置有5号、6号排沙孔。

  安Ⅱ段长38.3m,布置有7号排沙孔和3号排漂孔;7号排沙孔坝段长24.5m,3号排漂孔的右非1号坝段长20m。

  安Ⅰ段长28m,为厂房的人口,最低开挖高程66m。

  厂房水轮机层高程67m,发电机层高程75.3m,尾水平台、厂坝平台、厂前区、安Ⅰ段及进厂公路高程82m,厂房顶高程114.5m。

  二期工程导流明渠为一复式断面,总宽350m。左侧为低渠,渠底高程45m,宽250m;右侧为高渠,渠底高程58m,宽100m。右岸电站安Ⅲ段以左机组段处于低渠范围,安Ⅲ段以及21号、22号机组段处于高渠范围,23号机组段以右处于导流明渠右侧岸坡。

  三、地形地质条件

  1.右岸厂房坝段

  右岸23号~26号厂房坝段,位于山体前坡,地表坡角15°~20°,地面高程85~140m。岩体风化壳较厚,为松软状态;岩性为闪长岩包裹体,含花岗岩脉,可利用基岩面高程为65~120m。地表断层发育,盲断层多见,铅直厚一般小于3m,最厚达24.5m(25号厂房坝段)。平洞中揭示的长大缓倾角结构面为潜在深层滑移面,该缓倾角结构面走向355°,倾SEE,倾角280,构造岩宽10cm,胶结较差,将影响右厂25号、26号坝段的深层抗滑稳定。

  2.右岸厂房及尾渠

  右岸23号机组以右厂房,位于山体前坡,为沟梁相间地貌,地面高程为80~125m,弱风化下层基岩面高程为60~100m;基岩为闪云斜长花岗岩,并有少量花岗岩脉和伟晶岩脉。断层规模较小,多数胶结亦较好,不会有大的不利影响。

  尾渠地段风化壳较厚,弱风化下层基岩面高程为60~100m,下部以微新岩体为主,未见断层形成的不利块体,整体稳定性较好。

  四、24号~26号机组段厂房型式

  1.设计原则

  尽量利用半地下厂房基础保留的抗力岩体,作为解决大坝基础长大缓倾角结构面抗滑稳定问题的措施之一。

  研究右岸电站岸边机组段提前施工及提前发电的可能性,尽量为提前兴建的岸边机组段提供机组安装条件。

  2.右岸大坝及电站布置调整

  (1)半地下厂房
  25号~26号厂房坝段基础存在长大缓倾角结构面抗滑稳定问题,其滑移模式是在厂房建基面高程22m出露时最危险。为简化处理措施,并保证大坝稳定,在相应的坝后厂房基坑一定高程以下应尽量保留抗力岩体,减少结构面临空出露的概率,以利于大坝的稳定。为此,25号、26号机组尾水管采取洞挖成型,保留尾水管之间的岩体。

  要使机组尾水管洞挖成型,必须保证尾水管侧面具有一定岩体厚度,因此,半地下厂房机组段不能紧临开挖高程较低的明厂房机组段,必须将安Ⅱ段布置在25号机组段左侧,即原24号机组段的位置上,相应24号~26号机组段向右移一个安Ⅱ段的长度38.3m,安Ⅱ段将半地下厂房机组段与明厂房机组段分隔开,由于安Ⅱ段及其尾水渠明挖建基面高程均较高,提供了半地下厂房机组尾水管洞挖成型的可能性。这样,存在缓倾角结构面的厂房坝段下游是布置调整后的24号、25号机组段,而24号~26号机组段为半地下厂房,因此对大坝稳定是有利的。

  为了防止对三峡枢纽排沙、排漂方案带来大的不利影响,7号排沙孔和3号排漂孔仍布置在安Ⅱ段下部。

  (2)提前施工条件
  所谓提前施工,这里指在二期工程施工期内施工,分土建工程和机电安装。要具备土建工程提前施工的条件,必须在导流明渠右侧预留一个挡水石埂,将需提前施工部位围在挡水石埂内,以形成干地施工条件。根据布置,位置调整后的安Ⅱ段被挡水石埂压占,不能提前施工,因而可将24号机组以右部分土建工程提前施工。

  要具备机电提前安装条件,必须具备安装场地。因位置调整后的安Ⅱ段不能提前施工,也无法为提前施工的24号~26号机组提供机组安装场地。因此,如果要提前安装机组,必须在26号机组右侧增设一段安装场,称为新安Ⅱ段,长38.3m,安Ⅰ段相应右移。

  增设新安Ⅱ段后,除自身的工程量外,还使得厂前区边坡整体后退,投资增加较多。

  (3)关于提前发电
  提前发电的概念有两个,一是提前到与二期工程同期发电,二是使三期工程提前若干时间发电。

  ①提前到与二期工程同期发电。鉴于目前导流明渠及右岸电站的布置,导流明渠以右的岸边机组,在形成挡水石埂后,大坝及厂房提前施工是可行的;在增设新安Ⅱ段后,提前装机和提前发电在安装条件及副厂房布置上也是可行的。若要提前到与二期工程同期发电,也就是说,在三期围堰未拆除之前发电,尾水出流条件是存在的,但上游进水条件存在极大问题:

  三期基坑右侧与进水渠之间需布置纵向围堰,围堰顶高程140m,由于地形所限,预留石埂顶高程只到82m,土石围堰断面太大,无法布置,只有做碾压混凝土围堰,上游与碾压混凝土横向围堰相接,下游与大坝相接,形成三期基坑。三期工程土石方施工时,将严重危及该纵向围堰稳定,安全无法保障。

  碾压混凝土纵向围堰底高程约75m,顶高程140m,布置在24号钢管坝段左侧,初期运行时影响24号机组进水口的过流。碾压混凝土纵向围堰在三期工程发电前需全部拆除,并且该段拦污栅需进行水下施工,影响到已发电机组的运行。

  ②三期工程提前若干时间发电。根据初步设计方案,三期工程于2007年拆除围堰,机组开始发电。由于增设纵向围堰方案不可行,需拆除围堰后才能发电;但由于提前施工、提前装机,2007年机组投入台数可由1台增加为4台,缓解了三期工程施工工期的紧张程度,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提前发电。或许各项工程均进展顺利,有可能提前拆除围堰,真正实现提前发电,进而实现三峡工程提前完工。

  3.尾水系统布置型式

  根据电站厂房地质资料,尾水成洞长度有限,加之半地下厂房为三台机组,尾水洞考虑按一机一洞布置,有压出流。下游最低尾水位为62m,尾水洞出口顶定在高程60m以下。采用三峡地下电站窄高型尾水管,高32m,宽18m,长94.56m,尾水洞断面高20.4m,宽18m。

  从25号机组顺流向地质剖面图上看,机组中心线下游约150m处,微新岩体高程约77m,弱风化下层岩体高程约80m。尾水洞开挖宽度约20m,上覆岩体厚度约20m,相当于1倍开挖洞宽,具备成洞条件,因此,半地下厂房尾水有压洞出口按机组中心线下游150m位置布置。

  24号机组左侧是安Ⅱ段,其下布置有排沙孔及排漂孔各一个,出口高程60m,尾水渠边坡形成高程58m的马道,再由排漂孔右边起坡。这样,24号机组尾水洞左侧最小岩体厚度约20~13m,相当于1~0.65倍尾水洞开挖洞宽。24号机组尾水洞施工时,其左侧预留的挡水石埂未开挖,岩体较厚,成洞有保证。但尾水洞开挖完成后,需在洞内对左侧岩体进行加固,并加强衬砌结构,以确保左侧边坡开挖时洞室稳定。左侧边坡开挖时,需采取控制爆破、加强支护等措施,以防危及已建工程的安全。

  4.主副厂房布置调整

  (1)主厂房
  根据现有的地质资料,按左岸1号~5号厂房坝段缓倾角结构面的滑动模式,稳定控制出现在滑动面出露较低的情况。主厂房断面在高程46m处布置有贯穿全厂的交通廊道,并布置有蜗壳、压力钢管、水轮机井以及下游副厂房,因此考虑高程46m以下提供抗力,高程46m以上厂坝之间设置变形缝。对半地下厂房结构来说,高程46m以下尾水管之间保留有近20m的岩体,抗力效果较好,且对尾水管结构影响较小。

  (2)下游副厂房
  尾水管以下采用洞挖布置方案,为保证成洞条件,取消了高程63.5m以下的两层下游副厂房,考虑设备布置需要,在25号机组段原下游副厂房的下游侧、高程82m以下.增设了一层副厂房。

  (3)尾水检修闸门
  尾、水洞采用一机一洞,洞出口布置有检修闸门,由于尾水洞长度较短,取消了原布置在下游副厂房下游侧的检修闸门,对保证围岩稳定、简化厂房结构等都是有利的。

  五、24号、25号厂房坝段稳定分析

  根据左厂1号~5号坝段研究成果,抗滑稳定由基本组合控制,计算荷载包括坝体(岩体)自重、水压力、扬压力等。上游水位175m,下游水位62m,上游帷幕处扬压力折减系数取0.25。

  取单个坝段为计算对象,沿底部滑面滑动,不计两侧面的阻滑力;滑动面抗剪断参数按面积加权法计算。对于单滑面情况,直接计算滑面上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对于多滑面情况,采用刚体极限平衡等K法求得安全系数。计算结果见表1。

表1 24号、25号厂房坝段稳定分析计算结果
工 况
滑 动 面
K
连通率50%
连通率80%
大坝单独作用
坝踵——厂房22m高程滑出
3.17
1.96
明厂房与大坝联合作用
坝踵——厂房22m高程—厂房平底滑出
3.69
2.49
半地下厂房与大坝联合作用
坝踵——厂房22m高程—厂房薄弱部位切出
4.92
4.15
半地下厂房与大坝联合作用
坝踵——厂房48.8m高程—厂房薄弱部位切出
4.55
3.42

  右厂24号~26号坝段地质勘探的深度与左厂1号~5号坝段基本相当,计算结果表明,右厂缓倾角结构面性状比左厂好,连通率为43%~50%,比左厂的83.1%低。抗滑稳定计算结果表明,半地下厂房型式对大坝抗滑稳定十分有利,但按连通率50%计算,在大坝单独作用条件下,深层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已大于3.0,满足设计要求,因而大坝深层抗滑稳定并不一定要求采用半地下厂房方案。

  六、结 语

  ①半地下厂房型式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对大坝抗滑稳定十分有利。右岸缓倾角结构面性状比左岸好,深层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满足设计要求,说明不必要采用半地下厂房方案。

  ②半地下厂房方案土建工程可以提前施工,机组安装如果要求提前,需增设一段安装场,增加投资较多。提前到三期围堰拆除之前发电,综合考虑是不可行的。当然明厂房也可以提前施工,并可以提前安装机组,还不必增加投资。

  因此,既然三峡大坝稳定不需要半地下厂房方案,那么其他方面便没有理由在三峡选择半地下厂房方案。但鉴于半地下厂房型式对大坝深层抗滑稳定十分有利,其研究成果可供类似工程借鉴。 ■

(作者刘宁原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该项目负责人),现为水利部总工程师;谢红兵、周述达为长委设计院)
责任编辑 邓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