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湖流域治水理念的思考

张树明

    建立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体系,必须更新长期以来形成的治水理念,确立系统的流域治理方略。在新的形势下,针对太湖流域的具体情况,要妥善解决好当前太湖流域存在的防洪、供水、污染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要着眼于全流域的系统治理,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从长远来看,必须确立系统、统筹的治水理念。

关键词  太湖流域  治水理念  演变

一、引 

    太湖流域地处我国东部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缘,面积36500km2,是正在崛起的以上海为龙头的世界第六大都市群所在地。2003年全流域GDP已达1.51万亿元,人均约4900美元,为全国平均的4.5倍;财政收入4123亿元,占全国的19%;城市化率达60%,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然而,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相背离的是,流域内水利矛盾、环境压力日益突出,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障碍。

    从总体上分析,太湖流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洪涝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焦点是太湖流域还缺乏足够的排洪人海通道,宣泄洪水的能力不足;河湖淤积、地面沉降、联圩并圩等水文下垫面的变化,降低了河湖蓄泄能力,防洪能力受到削弱。二是水资源短缺矛盾十分突出。太湖流域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仅162亿m3,而流域用水量已达290亿m3,预测2010年全流域总需水量在330亿m3左右,供需缺口很大。三是水环境恶化趋势难以遏制。虽经“零点行动”等大规模治污措施,但现状全流域60%的河网水质仍劣于Ⅲ类,70%的湖区处于富营养状态,蓝藻暴发频繁。究其原因,这些问题的产生固然有全流域经济快速发展、人类活动增加、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但从流域治理的现状而言,太湖流域近代尤其是近40年来所形成的背离客观规律和历史经验的治水理念已经严重地割裂了流域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性,并将对今后流域的系统修复和整合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

二、太湖流域治水理念的形成和演变

    据记载,太湖治水自周文王的伯父泰伯发动民众开凿伯渎港以来,已有三千余年的历史。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历朝历代都秉承了“以疏为主”的治水策略,其中较为典型的有吴至唐时期开凿完成的江南大运河、唐代建成的由页塘、明代开辟的范家浜等。至明清年代,太湖流域已基本构筑了以太湖为中心,湖、荡、漾、溪、港、娄、浜等组成的四通八达、能吞能吐、生态平衡的相对完整的湖泊水网水系,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水路交通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并为当今流域内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4年太湖特大洪涝灾害以后,尤其是在十年“文革”期间,流域内各行政区域由于片面强调“自力更生”治水、“艰苦奋斗”积粮,开始了大规模的围湖造田和联圩并圩运动,流域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受到了空前的破坏。历史上承泄80%太湖洪水的东太湖被围垦约1hm282条泄洪河道绝大部分被围被控;被称为“杭嘉湖排水走廊”下游江苏浦南地区联圩并圩后,近60%的排水通道被人为封堵;青松大包围于20世纪70年代建成后,上游排水通道被堵塞了近90%,等等。这种以“堵河围圩”为主要手段的防洪工 程措施,就区域防洪而言,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非常的诱惑力,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又相继在杭嘉湖平原全面推广。但就全流域而言,这种“以邻为壑”、分而治之的治水方针从根本上违背了治水的客观规律,并为当前太湖流域生态退化、环境恶化的后果种下了积疴。

    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实施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确立了以望虞河、太浦河和杭嘉湖南排等三项工程为重中之重的11项骨干工程,从工程布局上重新确立了“疏河排洪”在流域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但由于行政上受地方利益保护的牵制,技术上受“洪水控制论”“洪涝分治论”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形成的以“围堵”为主的区域防洪格局基本没有动摇,仅取而代之以基于“洪水归槽”理论的骨干排水河道拓浚,加上规划方案本身仅局限于防洪、除涝、供水(灌溉)等单一专业目标,实施后的规划方案因系统内部因素及外部约束条件的变化很难达到综合治理的预期目标。

三、当前太湖流域治水理念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太湖流域的治水实践,其治水理念基本经历了“疏排”“围堵”及“疏围结合”三个阶段。现阶段正处于流域性防洪以“排”为主,区域性防洪以“围”为主的第三阶段。就流域的综合治理而言,现阶段的治水理念仍较多地根据认知范畴关注洪水防御的本身,而缺乏对构筑人水和谐的流域环境进行的必要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流域防洪系统脆弱。由“疏围结合”建立起来的流域防洪系统从总体上说不仅会受到边界条件变化而产生的影响,如长江水位、黄浦江潮位、钱塘江潮位等变化都将对流域防洪系统所支撑的望虞河、太浦河和杭嘉湖南排这三个排洪排涝工程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整个流域防洪系统。而且由于“分而治之”后形成的客观事实,还会受到各防洪子系统的牵制,如1999年特大洪涝期间,望虞河、太浦河所采取的“先涝后洪”的调度措施,从根本上制约了系统设计调洪能力的发挥。而与此相对应的,各防洪子系统对流域系统内部参数变化所产生的反应极度敏感,设计防洪能力难于保障。如太湖设计洪水位若抬高15cm,位于太湖周边的湖州城市防洪设计能力就下降一个等级。因此,现状太湖流域的防洪系统从系统学的角度评价并非是一个较优的系统。

    二是流域生态系统退化。客观地讲,长期以来太湖流域内各种污染源的超标超量排放导致了目前流域系统生态退化、环境恶化。但“以围为主”或“疏围结合”的治水理念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流域水环境容量,削弱了水环境承载能力,并影响了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一方面,围垦湖漾、堵河并圩所带来的生态后果已经显现。如前文提及的东太湖,自然排水通道围填后,目前淤积十分严重,湖流从西太湖挟带大量泥沙进入东太湖,丛生的水生植物阻流滞沙导致淤积,实际水面已从1950年的188km2萎缩到不足120km2,沼泽化趋势十分严重。而广大平原区由于围圩后流动水体锐减,“死水一团”的最终结果导致了河网水质的极速下降,流域下游平原腹地水网水质基本只能维持在Ⅳ类。另一方面,骨干防洪工程在规划建设时由于缺乏必要的认知,本身对生态环境带来诸多负面效应。如浙江段环湖大堤工程由于建设期损害及建成后风浪影响,近650hm2的芦苇荡被毁且难于再生,天然的“污水处理厂”因防洪工程而被迫“关闭”。而基于“洪水归槽论”规划设计的各类骨干行洪河道,由于过分\强调土地及投资节省,往往采用最大浚深、硬质护岸断面形式,并最大限度地将滨河湿地纳入开垦地加以保护,人为地阻隔了水生生物的物质与能量交换,生物链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不知不觉中损害了流域的生态系统。

    三是流域大系统缺乏协调。首先是防洪与水资源利用相抵触。由于防洪系统本身十分脆弱,在流域水资源极为紧缺的情况下,本流域雨洪资源还难于充分利用,供水安全须从外流域调水加以保障。其次是治水与治污相区隔。由于涉及“治水”与“治污”两个部门分治太湖,治水时不顾及环境因素、治污时不考虑水利格局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为治污而兴起新一轮堵河的现象。第三是流域与区域不统一。“疏围结合”的防洪格局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暂时的总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妥协的结果,而实际上当前流域与区域利益取向是相背离的。第四是区域与区域相对立。水网平原区上下游之间历来存在防洪和防污等方面的尖锐矛盾,区域与区域间“军备竞赛”似地竞相围圩,严重扰乱了整个流域的水域水系。

    综上所述,太湖流域治理还没有从根本上立足于流域的整体,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理念上还存在许多亟待更新和改进的方面。

四、确立太湖流域系统治水的理念

    从系统学的角度而言,系统中各子系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流域系统本质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流域中的水、大气、土壤、生物等则是构成整个环境系统的子系统。水是生命之源,是支撑整个流域系统存在与发展的基本要素。而“治水”则是属于生物范畴的人类活动的一部分。符合客观规律的治水活动有利于环境系统的改善,而纯粹的仅为某一单一目标而进行的治水活动则极有可能造成对环境的破坏。因此,要妥善解决好当前太湖流域存在的防洪、供水、水污染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着眼于全流域的系统治理,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从长远来看,必须确立系统、统筹的治水理念。

    所谓系统的治水理念,是指从流域的整体出发,协调流域系统的各要素子系统,对流域内涉及防洪除涝、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及维持、资源使用及 保护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促进流域内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流域环境保护和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总体上说,流域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涵盖技术、管理等多个层面,需要综合把握。

    在技术层面上,建立统一的多目标流域治理规划模型。从当前来看,迫切需要建立以防洪、治污、水资源保障、生态修复等为基本要素的多目标流域治理综合体系。一是对现状流域防洪工程体系要立足于流域治理的总体目标作出客观评价。对那些不利于流域整体防洪、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程设施要予以纠正;二是在新一轮的流域治理规划阶段,同步纳入真正意义上的水环境改善、生态修复等目标体系,并对其内在的联系加以分析研究,找出规律,避免冲突;三是从长远来看,要对支撑当前防洪工程建设的各种洪水控制理论加以检讨,毕竟防洪问题的工程措施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选项而已。

    在管理层面上,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流域管理体制。我国江河治理的历史已有数千年,但是长期以来并未真正形成流域综合管理的体制,而仅局限于流域水利这个管理范畴。就太湖流域而言,因全流域在行政区划上分属江、浙、沪、皖三省一市,流域管理机构就是在水利方面也仅能发挥协调的作用,很难在其他方面有所作为。这也是流域目前问题较多、管理失效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迫切需要从流域的整体出发,建立统一、综合、权威、高效的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一切涉及资源使用及保护的问题进行综合监督和管理。这一方面,美国和加拿大的“五大湖”管理体制值得太湖流域借鉴。

    在政治层面上,强化法治体系建设。当前我国已制定颁布了多部涉及防洪、水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专业法律,但还没有有关流域管理方面的综合法律法规。建立系统的流域治理、管理体系还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因此,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流域管理法来确立流域治理的目标体系、整合流域管理的各种资源、规范流域内各行政区域的行政行为。

五、结 

    建立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体系,必须更新长期以来形成的治水理念,确立系统的流域治理方略。太湖流域人杰地灵、社会进步、经济发达,更需要抓紧治理业已存在的发展中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统筹各方面的利益,确保流域内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湖州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  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