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最近,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到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节约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以及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情。水利部党组根据中央治水方针,在总结治水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资源现状,提出了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把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破解我 国水问题的核心理念;把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作为解决我国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近几年来,在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方面先行一步,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确立甘肃张掖、四川绵阳、辽宁大连为试点,试点建设各具特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2004年将再扩大3~4个全国性试点,各地也将陆续启动试点工作。节水型社会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水资源粗放利用甚至浪费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党中央、国务院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水资源的特殊性,要确保全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必须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因此,水利部门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准确把握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制订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明晰初始用水权,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在农业节水、灌区水权和种植结构调整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工作的同时,尽快探索初始水权分配和水市场的建立,并把水权转换作为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狠抓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的全面节约,并作为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的主要措施;抓好生态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并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实际步骤。
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水忧患意 识和节水意识。要把节约用水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和生活中,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全社会自觉节约水资源的机制。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水利部门要扎扎实实、深入持久 地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缓解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