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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淑红 葛朝军
农水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一直是农村水利工作的老大难。筹资难,管理难,花好用好更难。山东省聊城市从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入手,大力改革传统的农水资金管理体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聊城巾地处鲁西黄河冲积平原。由于水文地质原因,境内部分区域浅层地下水是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苦咸水。多年来苦咸水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困难一直是全市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历届党委、政府为解决这一问题做出了不懈努力,到2001年末尚有饮水困难村庄400个,人口32万人。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对多年来制约农村饮水解困工作的根子——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进行了创新探索。2002年初启动了农村饮水解困攻坚计划,到2003年底共计完成投资7600万元,解决了467个村,39.5万人饮水困难,全市饮水闲难得以全部解决。原定三年的农村饮水解围攻坚计划提前一年并超额完成。 一、资金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2001年,聊城巾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开展农村饮水解困攻坚计划编制工作。全市农村饮水解困攻坚计划,需建水源井109眼,提水设施和设备101套,铺设管道1050km,计划总投资8100万元。市水利局党组综合分析了多年来农村饮水解困工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如此规模庞大的工程如何筹足、管好、用好资金是第一位的事情。如果不改革传统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难以办成,更难办好, 传统的农水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有两大特点:一是部门分割管理,水利部门负责农水工程计划的编制和工程的实施、监督,但不直接参与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批和资金的划拨,但不直接参与项目的实施和监督,部门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二是资金使用监督总体上属于事后监督,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都没有到位。 所以传统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往往带来以下弊端:一是地方配套资金堆落实。由于部门协调脱节,市对县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措施,上级补助资金一旦下达到县里,就成了“龙归大海,虎进深山”,地方配套资金能否按照规定筹足很难保证。情况好的,上级补助多少钱就干多少活。情况差的,上级补助的资金也不敢保证全数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了上级年年投钱,工程面貌依旧的局面。二是补助资金挪用现象难以根绝。苦咸水区水质差.生产条件差,这些地方往往又是扶贫区,保工资、保稳定是当地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因此聊城市水利局总结了多年农水工作经验认为,要想把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这件事办实办好,改革传统的农水资金管理使用体制势在必行。 二、改革农村饮水工程资金管理使用体制的具体措施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2001年底聊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水利的副市长任副组长,计委、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市水利局、计委与财政局成立了分管领导参加的协调小组,具体承办农村饮水解困攻坚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市计委、财政局、水利局三部门领导就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进行了反复磋商,以聊城市政府名义转发了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攻些计划的意见》。2002年4月3日,市财政局、水利局又联合下发了《聊城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文件规定市水利局、财政局对全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从项目审批、材料采购、委托监理、质量管理到竣工验收、核定补助进行全过程的共同管理。从而为农村饮水解围工程攻坚战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实行“四位一体筹资,打捆管理使用”的资金管理制度 在资金的筹集上,采用了“地方和群众自筹为主体,国家扶持为引导”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新机制,通过市财政补助一部分,争取上级支持—部分,县(市区)财政配套了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保证了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2002年市财政拨专款5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解闲工程,2003年增加到1000万元,对于群众自筹资金,规定每户集资不得超过150元,并将群众自筹资金由乡镇上交到县(市区)水利(务)局,专款用于本乡镇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在资金的管理上,市财政局设立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资金专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配套资金必须先交到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资金专户储存,和国家、市补助资金捆绑 一起使用,从而彻底改变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的问题,形成了国家、市、县、群众自筹四块资金捆在一起使用的多元化投资的新格局、从而解决了过去补助资金下不到项目,配套资金无法到位,上级资金下来被挪用等问题。市政府规定,各县(市区)要在工程实施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上报实施方案,工程实施方案批复20日内,各县要将县级配套资金足额上缴市财政局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资金专户,与市以上补助资金统一使用。凡不能按要求上报实施方案和上缴配套资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市农村饮水解困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3.变货币补助为实物补助,全面实施阳光采购工程 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所用材料主要包括提供水设备(潜水泵、变频器等)、管网(PVC-U、PP,PE管、管件等)、入户材料(水表、立管等)等。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管材、管件、设备用量计划表,由市财政局委托政府采购办进行供水材料招标采购,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原则上一种材料供货商2~3家,参加竞标的厂家需提供样品,已备中标后供货质检。对首次中标的厂家进行跟踪考察,并将中标材料设备的品种、价格在全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市水利、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材料质量,县(市区)水利、财政部门核实数量并验收入库,同时共同管理收发材料的全过程,规范材料出入库手续,并明确责任人。由于全面实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杜绝了不正之风,保证了材料设备的质量,降低了购置费用,据测算,经过招标一次可节约资金30%左右。 4.先建设后付款,严格验收程序 聊城市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实行了先建设后拨款,先自筹后补助的办法。签订管材、管件设备合同后,由厂家负责送货到施工地点。县水利局、财政局、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后山施工单位预付20%的工程材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市政府采购办按照工程决算数额的多少,付80%工程材料款,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补齐,剩余部分施工单位与采购办结算。在工程验收中,严格验收程序,层层把关。一是初验关,工程竣工后,山县(市区)水利、财务部门及受益单位、施工单位初验签字;二是群众关,逐村验收,每村抽查入户不少于10户,每个受益村至少有三名群众代表签署评价意见,群众满意才算真正合格;三是终验关,施工单位整理好验收资料,提出验收申请,由市计委、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综合验收;四是审计关,即验收合格后,由会计事务所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兑现补助。 三、几点启示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是保证农水资金合理使用的前提 争取财政、计划部门的理解、配合、支持,对于保证农村水利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实现这一目标首要的是水利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工作,多汇报,多交流,促进农村水利工作的正常开展。聊城市继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创新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后,又将这一做法推广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中,同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农水资金专户管理、打捆使用是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有效手段 农水资金专户一般应设在项目法人的上一级财政部门。鉴于目前农水工程项目法人一般为县级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水资金专户一般应设在市一级财政部门为宜。如果项目法人为乡政府或水利部门,农水资金专户可设在县财政局为好。 ■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