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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治平
我国江河致灾洪水主要是暴雨洪水。暴雨洪水灾害是一系列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在“天”,社会因素则主要在人。前者主要指气候因素,后者则主要指人类活动对下垫面因素(如地形地貌、土壤、地质、植被、水系格局等)的影响。 自然因素固然是产生洪水和形成洪灾的主导因素,但洪水之所以致灾且其灾害损失不断加重,却是人口增多、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积累的结果。因此,研究洪灾成因及其对策,应着重分析人类活动对洪水成灾规律和防洪安全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从根本上减轻洪水灾害。 1.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入河泥沙增多 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367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38%,每年流失土壤达50亿t。水土流失现象各大江河流域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中以黄河、长江流域最为严重。 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区每年进入黄河的泥沙多达16亿t,其中4亿t淤积在下游河道内,使黄河下游河床平均每年抬高8~l0cm,形成著名的“地上悬河”,防洪难度可想而知。黄河一级支流渭河下游的防洪形势愈来愈严峻,罪魁祸首是“泥沙”,其根源是上中游地区的生态恶化和水土流失。 长江流域年土壤流失总量24亿t,其中上游地区达15.6亿t。长江1998年特大洪水,其成因与中上游地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暴雨汇流过程加快有重要关系。长江河床也有不断淤高趋向,荆江汛期水位已高出两岸地面8~10m,沙市洪水位高山市区2层楼有余。 2.围湖造田,与河争地,河湖泄蓄洪能力降低 河流中下游两岸的湖泊、洼地,自然情况下是江河洪水的天然“蓄水场”,起着自动调蓄江河洪水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的增多,在一个时期内,受“以粮为纲”思想影响,围湖造田、与河争地,在一些地区,江湖关系变得复杂,入水原木和谐的局面被破坏,人们居住和耕耘着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由于天然蓄水场失灵,洪水反复无情地施以报复,湖区百姓不得不年年筑堤,年年防汛,防不胜防,居无宁日。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洞庭湖面积4350km2,20世纪50年代围垦1433km2,60~70年代又围垦246km2,40多年来,因围垦淤积减少面积1600km2,减少容积100多亿m3。从1949年到1983年的34年里,洞庭湖面积平均每年减少488km2,湖容量减少115亿m3,平均每年减少35亿m3。 据估计,近40年来,湘、鄂、赣、皖、苏5省围垦湖泊的面积超过12000km2。围垦的结果,湖泊离解,变小变浅,大湖变小,小湖消失。湖泊的萎缩和消失使调蓄洪水的功能大为减弱。与往昔相比,现在湖泊的洪水位涨率要快得多,在同样来水情况下,最高湖水位比过去显著抬高,使湖区周边的防汛形势愈来愈严峻。 3.防洪工程标准低,病险多,抗洪能力弱 堤防和水库是对付常遇洪水的两大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堤防是平原地区的防洪保护屏。目前全国已建江河堤防27万多km。虽经多年持续不断的建设,特别是'98大水后的重点建设,主要江河堤防的防洪标准有了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江河的防洪标准依然偏低。黄河下游的防洪标准为60年一遇,长江中下游、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等一般只能防御10年一遇~20年一遇的洪水。大江大河的防洪标准,在局部做出牺牲的情况下,也只有50年一遇左右。 我国的江河堤防,大部分是在历史老堤基础上逐渐加高培厚形成。由于种种原因,堤防存在问题很多:主要有:堤身内存在如古河道、老口门、残留建筑物、虚土层、透水层等隐患;施工质量较差,部分堤段堤顶高程不足,压实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生物破坏,如南方的白蚁,北方的獾、狐、鼠类,对堤防的破坏作用很大;堤龄老化、年久失修,堤体长期浸润,易产生液化、沉陷变形,而长期脱水则可能产生裂缝;堤基地质复杂,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当;重要堤防没有进行渗流稳定分析和采取防渗、抗震措施;以及穿堤建筑物设计施工方面的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堤防安全,一遇高洪水位,便有失事酿灾之危险。 全国现已建成各类水库8.5万多座。其中不少水库,是在20世纪50年代“大跃进”时期和70年代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时期建成。据普查,全国大型水库中,病险库占1/3,中小型水库比例更高。目前许多病险水库仍带病运行,一旦垮坝失事,将对下游造成灭顶之灾。 4.非工程防洪措施不完善,难以适应新时期防洪减灾的需求 非工程防洪措施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防洪减灾需求的主要问题是:思想认同和理论研究不够;资金投入不足;洪水保险机制未建立;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执法管理有待加强;建设速度慢于经济发展,等等。 例如,洪水保险很难像其他保险险种那样被人们自愿接受。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不能满足需要,运用难度大 蓄滞洪区是江河防洪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全国现有蓄滞洪区97处,居住人口1600多万。为厂解决蓄滞洪区内人员的分洪保安问题,国家虽对重要蓄滞洪区进行了安全建设,但由于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蓄滞洪区内的安全设施远不能满足需要,已建成的安全救生设施仅能低标准解决少数群众的临时避洪问题,大部分人员需要在分洪时临时转移,这就意味着一些蓄滞洪区,在实际运用时难度很大。此外,大部分蓄滞洪区缺乏进洪设施,只得依靠临时爆破分洪,不能及时、足额分滞洪水。 就荆江分洪区而言,1954年时区内只有17万人,分洪时只需搬迁l万人。而今日的分洪区内到处是工厂、高效农业区。2002年,荆江分洪区工农业总产值为22.89亿元,是1954年的23倍;年末人口为55万多人,是1954年的3.3倍。 二、减灾对策 1.治水必须先治沙,从源头上控制泥沙入河 当前必须切实停止滥采乱伐,实行封山台林,大力植树造林种草,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人河泥沙。从某种程度上讲,水土保持是流域性防洪的治本措施,只有从源头上拒泥沙于河道之外,才能确保河床不再抬高,河道洪水风险不持续加重。可喜的是,自1998年长江、松花江大洪水之后,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工作,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很大。但应注意的是,各地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治理速度偏慢,甚至边治理边破坏等现象。可以相信,只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部署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战略目标,山川秀美之日终会实现。 2.退田还湖,还滩于河,逐步恢复洪水的天然蓄泄空间 防洪实践告诫我们,人类在治理洪水时,必须适应洪水,给洪水以出路,在必要时敢于做出牺牲,主动让地于水。因此,“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及清除河障、还地于河所采取的各种措施,都是人类主动退让于洪水的表现。前者的目的是恢复湖泊的自然调蓄洪功能,后者则是为确保洪水河槽能“安全”泄洪。 3.防洪工程要除险加固,提高其实际防洪标准与抗洪能力 堤防工程除险加固的重点是,堤基防渗、堤身隐患处理以及欠高堤段的培厚加高。对于基本达标的大江大河的堤防,特别是临背差极大的堤段,不宜进行单向加高,以控制堤防工程潜在的洪水风险。必须加高时,应审慎决策,且应除险、培厚优先。在新建堤防或对旧堤的除险加固时,要尽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确保工程质量。 河道整治要高度重视河势控制。河势控制工程常采用丁坝、矶头与平顺护岸三种措施,其主要作用是调控河势和稳定河岸。在主流顶冲、河势多变河段,汛期极易造成工程根部淘刷、根石走失和岸坡滑坍。因此,加强监测是此类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现问题及时补遗补强。 水库能有效地吞纳河道的超额洪水。水库有病要早医,不可拖至严重时再草率处置,更不能长期带病运行。目前,全国正在分期分批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首先是大中型重点病险水库,然后再逐步解决其他水利工程的“先天不足”问题。 4.加强非工程防洪措施的研究与建设,适应新时期防洪减灾的发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非工程防洪措施的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及早建立洪水保险运作机制。 在全社会进行“普水教育”和防洪减灾知识宣传。 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该罚则罚,该处则处。 尽快建成现代化的全国防汛指挥系统;认真总结防汛枪险的传统技术经验,逐步改变人海战术的抗洪抢险模式,运用科技手段和先进技术装备,减轻抢险救灾的人力投入和体力消耗;加强抢险人员技术培训,组建专业化、现代化的抗洪抢险队伍,提高防洪现代化技术水平。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要立足长远,加大力度,落到实处 参照“移民建镇”思路,以长治久安为目标,将过去以转移为主,调整为定居为主;将只保生命不保财产,调整为既保生命又保主要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分洪损失的设想。 ■ 参考文献: 1 罗庆君主编.防汛抢险技术。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0. 4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