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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振华
一、必要性和重要性 深圳市围绕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先后完成了多个水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为解决深圳市新世纪“四大水问题”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和保证,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亦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水务信息化标准化工作严重滞后,由此造成了水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系统集成困难,资源难以共享,资源浪费严重。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水务信息化标准体系。“统一标准”是核心,只有做到统一技术标准、接口标准,才能使投入信息化建设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设步伐得以加快,才能实现互连互通、资源最大程度共享。 为满足深圳水务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水务信息产品质量,促进水务信息化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深圳市水务信息化和现代化服务,深圳市水务局率先完成了深圳市水务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的研制。 二、研究原则和方法 深圳市水务信息化工程是集自动测报、自动监控、通信、计算机网络、3S、数据库、专业数学模型、系统集成等高新技术于一体的多学科交叉、覆盖范围广、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由此决定了其技术标准体系的复杂性。在研究深圳市水务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的过程中,遵循了以下主要原则: (1)置于国家信息化标准化体系、水利技术标准化体系、全球信息化标准化的框架内,注重与现行信息技术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先进标准。 (2)突出深圳水务信息化的特点和需求,紧密结合《深圳市水务信息化“十五”规划》对深圳水务信息化标准化提出的特殊需求,充分考虑水务信息化的发展规律,围绕水务信息公共平台、九大应用系统和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确定水务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 (3)按照《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13016-1991)中的有关规定,注重总体的分类合理和结构科学。 (4)遵循“科学性、完整性、系统性、先进性、预见性和可扩充性”的原则,尤其要注重标准的预见性和可扩充性。深圳市水务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采用按信息技术自身属性划分的方法,使其既不重复和交叉,通俗易懂,便于理解,又能突出深圳水务信息化的特点。 三、标准体系组成及主要内容 深圳市水务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由术语、信息分类和编码、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与交换、信息存储、安全、地理信息等七个分体系组成。 1.术语 根据已有的国标、行标和习惯,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术语标准编写规定》(CB/T1.6、《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CB/T10112)的规定,遵循“科学、成熟、简明、够用”的原则,制定深圳市水务信息化术语标准,以统一水务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主要名词、术语和技术词汇。 该标准不仅采用了现行有关术语,而且充分体现了当今信息时代产生的大量新概念、新术语。主要包括:基本术语、水务专业术语、信息技术术语三个主体部分,以及引用标准、中英文索引和参考文献。 2.信息分类和编码 根据已有的水利信息分类和编码规则,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编制深圳市水务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旨在使深圳水务信息的名称统一化、规范化,并确立水务信息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和适用性,保证信息存储及交换的一致性与唯一性。 该标准是依据《水利工程基础代码编制规定》(SL213-1998)的原则、方法,并在水利部已发布的河流、水库、水闸的代码基础上,进行扩充编制。水文测站编码是根据水利部水文局《水文测站编码》有关规定,在广东省水文局已确定的代码间进行扩充编制。该标准采用拉丁字母(舍弃I、O、Z)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编码,编码方式统一采用组合码。 标准规定了全市河流、水库、水文测站、堤防(段)、海堤、蓄滞(行)洪区、水闸、河道断面、跨河工程、治河工程、地下水观测井站、水土保持、治涝工程、水源工程、通信基站等15项工程和相关设施的代码结构,并编制了代码表。 3.信息采集 深圳水务信息采集技术标准是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并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使深圳水务信息的采集标准化、规范化,以利于信息的传输、存储、共享和应用。 标准主要包括水务工程实时监控系统信息采集技术标准、实时工情采集技术标准、实时供水水情采集技术标准和其他水务信息采集技术标准。这些技术标准确定了水务工程实时监控、实时工情、实时供水水情以及其他水务信息采集的任务、范围、原则,规定了信息采集的内容和参数、采集方法和流程、采集设备设施的布设原则及其主要技术指标,提出了信息采集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指标。 4.信息传输与交换 在参照国家或国际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水务信息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深圳水务信息传输与交换技术标准,目的是使水务信息的传输与交换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的大规模集成。 标准包括深圳水务信息网络建设指南、水务信息网络节点名称及IP地址分配规定、实时水情交换协议以及实时工情交换协议等标准。水务信息网络建设指南规定了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网络体系结构,局域网、广域网、Internet网络的建设、管理和接口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水务信息网络节点名称及IP地址分配规定确定了水务信息网络节点名称及IP地址分配的原则、范围及具体规则;实时水情交换协议以及实时工情交换协议标准规定了网络协议、路由协议、软件接口协议、硬件接口通信协议,以及水情、工情信息记录和交换格式。 5.信息存储 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数据库表结构规定,如国家水文数据库、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工情数据库等,并结合深圳水务信息特点,编制深圳水务信息存储技术标准,标准化、规范化水务信息的存储结构,以利于信息的存储、管理、共享和应用。 标准制定了基础水务工程、水文、实时水雨情、实时工情、旱情、灾情、水务空间、社会经济、水资源、水质水环境、供水节水、水土保持、水务政务等13类水务信息的数据库数据字典和表结构。每个数据字典主要包括数据项名、英文标识符、数据类型、取值范围、物理意义说明等;每个表结构主要包括表名、表主题、表标识、表编号以及字段名、字段标识符、数据类型及长度、单位、关键字、索引序号、相关说明等。 6.安全 在参照国家或国际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水务信息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深圳水务信息系统安全标准,以保证水务信息内容在存取、处理和传输中保持其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以及确保水务信息系统主体的可控性和系统安全、有序和有效地运行。 标准包括深圳水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设计指南、水务信息系统涉密网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水务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准则等标准。网络安全设计指南规定了水务信息系统的安全体系结构、安全框架机制、信息安全机制、电磁辐射控制和防护要求、物理环境和保障要求、系统运行安全、网络平台安全、应用平台安全、信息产品安全要求和信息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管理等,涉密网安全技术规程规定了普通网与涉密网划分标准、普通信息与涉密信息划分标准、涉密网产品安全要求、涉密网安全技术、涉密网安全管理等,安全评估准则规定了风险分析与管理准则、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措施、信息安全测评方法等。 7.地理信息 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地理信息标准,充分考虑深圳地理和水务的特点,制定符合深圳实际情况和满足水务管理工作需要的地理信息技术标准,统一深圳水务电子地图图式、产品模式、数据交换格式和空间元数据,以利于地理信息的存储、交换、使用和共享。 标准包括水务电子地图图式、水务基础电子地图产品模式、水务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水务地理空间数据元数据等标准。水务电子地图图式标准规定了水务电子地图编制过程中地理目标符号化分类分层次处理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地理目标与地图符号之间的指代关系,规定了符号体系表的结构;水务基础电子地图产品模式标准对数据体、产品手册、演示软件、存储、包装、维护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水务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标准规定了矢量数据、影像数据、格网GIS数据、数字高程模型等空间数据的交换格式;水务地理空间数据元数据标准规定了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等空间数据的元数据。 ■ (作者为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