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以水利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是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的重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信息化建设将作为水利部的中心工作植根于水利建设的方方面面。本刊为配合全国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从本期开始推出“水利信息化”专栏,栏目下设IT论坛、解决方案、行业心得、信息速递等子栏目,介绍当前国内外信息化建设先进理念、实用技术和水利系统内信息化建设的典型经验。在此,我们衷心希望广大读者关心和关注这一栏目的成长,积极参与该栏目的建设。

    ——栏目主持人  依棠

电子政务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陈拂晓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我国政府机构新一轮的改革目标: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温家宝总理在新一届政府工作要点中突出强调了政府转变职能的关键作用和厉行勤俭节约、减少行政开支的重要意义:这是当前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

    2002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速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在党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明确“十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强调要在“十五”期间,初步形成电子政务体系框架,为下一个五年计划的电子政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电子政务的建设,将在政府转变职能,业务整合,机构重组,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的机构改革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必将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电子政务是我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 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

    但是,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和方案的投资金额超过千亿元。数千万元、数亿元的项目比比皆是,中办发[2002)17号文件所要求的“防止一哄而起”似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已经引起了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因此,在这些规划和方案尚未实施之前,加深对电子政务的理解,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快速发展,少走弯路,减少国家财产的不必要的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电子政务的理解

    电子政务——e-Governnlent affak:是用信息技术实现的符合各级政府具体的业务、事务、会务需求的应用信息系统。

    电子政府——e-Government:顾名思义是以电子政务方式,通过网络和电子政务应用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普遍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虚拟的政府形态。

    值得指出的是,Govemment一词的原意是政府,在字典上从未见其被解释为政务:在国外,e-Governmem的准确意义是指电子政府。我国许多专家将e-Government直译为电子政务,只能理解是从广义政府的概念出发,对电子政务赋予更简明的意义。这样的解释有利有弊,因为电子政府具有协调运转的整体概念,而电子政务则强调了成百上千的不同政务活动。

    长期以来,人们对办公自动化有着不同的理解,通常理解为文字处理、资料整理等简单应用。甚至某些简单的应用软件也被冠以“办公自动化”。但是,对于政府机构的办公自动化而言,它至少应有3个层面:即事务处理层、信息管理层和领导决策支持层。

    办公自动化发展成为电子政务是基于科技进步。一是互联网已经成为全球范围统一的、开放的、通用的、标准化的、可承载包括政府、企业、机构、公众团体、家庭乃至每个自然人的,为人类社会服务的共同的网络平台。它使传统办公自动化的主要应用目标从主要为内部辅助办公和为领导决策服务,转化为在互联网上以“电子政府”方式,全方位、直接和普遍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履行政府职能。互联网已经构成了人类全球信息社会时代的“虚拟社会基础”。二是发达国家宣布建设电子政府的同时都要求各自国会通过“电子签名法案”。这说明针对互联网应用的以公钥基础设施PKI/CA为代表的电子信任体系已经成熟,在互联网上能够建立具有功能等同于手迹和印鉴那样的基础信任与安全。互联网和电子信任体系是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主要技术基石。从某种意义上讲,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是信息技术在应用的强有力的驱动下不断走向标准化的结果。因此,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全过程中,注重应用,保持技术的传承性,强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是必须时刻引为准绳的工作原则,是必须抓住的建设关键,是规避风险并战胜挑战的重要武器。

二、规避风险和战胜挑战的关键 

1.重复建设的挑战

    以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例,尽管国家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网络平台条件,严禁重复建设”,但许多地方仍将注意力放在重新组建一个在物理环境上统一的网络系统上。有的地方仅网络规划资金就高达数亿元。

    应当看到,国际互联网并没有统一网络平台。它是依靠统一的网络协议和应用标准,统一的IP地址划分和域名解析,整合不同的网络资源在全球范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相反,如果建立技术标准不同的应用系统,即使是建立在同一个局域网内,在没有彼此客户端的情况下仍然不町能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所以,结合本地实际,遵循建设的总体规划,选择统一的技术标准,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是更加重要和切合实际的任务。

    战胜挑战的对策:提高认识,改变观念,全面理解建立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内涵,在资源整合的有效管理和技术标准化上狠下工夫。充分利用国家电信运营商的现成网络资源,根据应用的实际需要租用网络带宽。因为自建的网络系统不可能达到电信运营商的高效、可靠的运行管理水平,也没有日后升级维护的合理、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只有依靠电信运营商构建网络,在国家各级电子政务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IP地址划分和域名解析体系,才是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突破口,才能真正实现互联互通。

    还要改变设备越新型、越高档,系统就越先进的错误观念。有些地方已经有了带宽达到1000M的高速宽带广域网络系统,却还要规划带宽为数千兆以上的网络系统,采用DWDM设备来构建电子政务网络。在今天,只需不足IM带宽就可以实现25帧/s电视图像传输的技术条件下,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认识误区。只有花钱少、应用水平高的系统才是真正先进的系统。

2.盲目建设的挑战

    以PKI/CA(公钥基础设施/数字证书)系统建设为例。当前几乎所有的规划和方案,甚至是县、区级的都在规划建设该系统。虽然PKI/CA是基于互联网应用的最新和最先进的安全系统,是在互联网环境中为用户建立如同手迹、印鉴那样的可信任功能,是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但它不是信息安全技术的全部内容,是信息安全技术在耳联网环境上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盲目建设PKI/CA,标准不统一,各自所发证书互不认证,恰恰破坏PKI/CA最基本的应用需求,不但会造成巨额资金的浪费,还可能形成网络割据,造成数字鸿沟。在当前要想做到PKI/CA如同现实生活中的手迹、印章一样并不容易,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标准化的问题。

    战胜挑战的对策:建立电子政务PKI/CA体系事关全局,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有序建设。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已就此作出明确规定:由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国家PKI协调管理委员会.指导电子政务PKl信任体系——国家电子政务根CA和桥CA建设。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我国电子政务PKI/CA的标准。所以,各级地方和部门应在标准制定之后,在国家CA的标准体系下,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管理规定有序开展这项建设。

    还应清醒地认识到,PKI/CA体系的建立并非当前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建设的当务之急。在物理隔离条件下,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的信息安全系统能够确保信息安全。这点不仅在中国,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3.建设管理的挑战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对管理提出了高要求。例如,建设范围受行政管理权限制约,规划和实施的效果受建设者的经验、策略和人员素质的制约,归根到底,人才是电子政务建设所面临的最重要的挑战。

    战胜挑战的对策:加强以人为奉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体系:各地方、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

    我国政府办公厅系统自1987年就成立了“全国政府办公厅系统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技术咨询组”。参加技术咨询组的成员是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的负责人。他们一方面针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到升级换代,始终和办公厅的业务部门紧密合作,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在社会上选择适合的企业结成战略伙伴,联合开发符合应用要求的实用系统。另一方面,他们是带着本系统的实际问题,通过深入研讨、论证,选择出对各个地方系统都最有利、改动最小、最切合实际的技术标准并形成建设方案。全国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1999年仅用半年时间就成功完成包括全国47个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近80个部门办公厅(室)的全国范围的网间互联建设任务,开通了试验性的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站和为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地方和部门之间的全国统一的电子邮件系统。实践证明,信息技术主管和技术队伍是电子政务建设中IT管理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电子政务的建设成效。美国国会早就通过了有关CIO(首席信息主管)的法令,各州政府和各联邦机构都设有专职CIO高级行政职务负责信息化建设,且设有联邦CIO委员会这一管理和议事机构以协调全国信息化建设,其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规模宏大,任务艰巨复杂,投资巨大,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信息技术管理是节约投资、稳步推进、长远发展和最终建成电子政府的必要条件。

(作者为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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