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深圳市河流治理

李长兴

    深圳市河流具有小河众多、大河稀少、基流小等特性,多为感潮河流,且多从市区、城镇区穿过,存在着防洪形势严峻、水环境日益恶化、综合规划滞后、水文发展滞后、水域面积遥渐减少、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河流治理  防洪  水环境

    近年来,随着深圳经济的发展,以及新《水法》对水务建设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深圳市水务局不断更新治理河流的理念,以实现“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为思路,加大了河流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在新形势下,对深圳巾河流治理做一些研究工作,显得非常必要。

一、深圳市河流现状

    2003年年初深圳市水务局组织完成厂深圳巾河道堤防普杳:根据普查成果,我们对深圳市河流的特性和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些分析:

    根据普查成果,包括各级支流,深圳市流域面积大于1km2的河流(河涌)共计310条,总长度为998.9km。流域面积大于50km2的河流仪10条。其特点是小河众多,大河稀少,具有雨源犁河流特性,枯水期河道基流极小,河道自净能力极差,且多为感潮河流,防洪和水质受潮汐影响较大。这些河道多数从市区、城镇区穿过,与市区、城镇区发展息息相关。

    深圳巾河流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防洪形势仍然严峻

    深圳市总长度998.9km的河道,目前已按照防洪标准进行过整治的河段总长度为222.7km,仅占河道总长的22%。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5条河流(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和坪山河)中,除深圳河干流可达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外,其余仅为10年一遇~30年一遇防洪标准。防洪形势仍然严峻;

2. 流水环境日益恶化

    目前深圳市河流水质污染严重。全市河流上较大的排污口约850个,多数雨水管与污水管处于合流状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绝大部分河流的水质达不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总磷、石油类、生化需氧量等主要污染指标严重超标。位于城区的河段污染情况更为突出,河流海岸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河岸景观整体下降,人居环境质量大打折扣。

3.河流综合规划滞后

    深圳市目前进行的河道治理,其规划设汁依据皆为1994年完成的《深圳市防洪(潮)规划报告》。河流的规划设计内容主要是以防洪为主,没有系统地考虑防洪与环境、景观的结合,造成部分河道治理后与周围环境不协调,较小河流的防洪标准不统一。深圳市河流规划已严重滞后。

4.水文发展滞后

  深圳市水文发展严重滞后于深圳城市的发展。一是测站少,分布不合理。全市仅有5个水文站,且全部设置在深圳河上。二是资料零散。48个雨量观测站只有11个站的资料系列较长且进行了整编。5个水文站是从1997年至2000年陆续设立的,系列很短。三是管理薄弱,缺乏管理结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深圳从建市到现在已经20余年,下垫面特性发生了很大变化,洪水特性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没有实测资料,给工程设计和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5.管理体系尚需完善,特区内外差距较大

    深圳市特区内河道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形成了主要河道以防洪设施管理处为主体,部分河道由市水务局委托各区水务局负责的管理体系,盐田区和罗湖区水务局也专门成立了相应的管理处。河道管理分工明确,机构健全,已落实到每条河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经费。但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的河道管理十分薄弱,各条河流没有相应的专门管理机构,责任主体不明确,日常事务只能按行政区域分段,依靠各镇的水务所(管养站)管理, 这些水务所(管养所)技术力量薄弱,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区、镇分工不清楚,责任不明确。有些镇政府对河道管理不重视,导致部分河道事实上无人管理。

二、原因分析

通过对深圳市河流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其原因在于:

1.经济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协调,造成历史欠账多

    成立特区前,深圳还是一个边陲小镇,河流基本处于天然状态。成立特区后,深圳经济快速发展,河流治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经济发 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协调。由于河流综合治理是—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巨额的投资,财力的限制使得深圳市从未进行一次全面的河流综 合整治,只能逐年分期、分段进行。导致了历史欠账越积越多,随着水环境日益恶化,进一步加大了治理难度。

2.综合治理涉及面广,难度大

    城市河流的治理,其涉及面更为广泛,要求更高。满足防洪排涝要求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其景观、休闲功能。水环境问题已成了河流综合治理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深圳市河流综合治理最大的难点就在于水环境,一方面深圳市河流自净能力极差,污水必须全部收集处理;另一方面深圳市河流基流极小,污水收集处理的同时,必须考虑景观补水问题。再一方面就是由于潮汐影响,河水往复流动,诲水与河道水质相互影响。

3.投资渠道单一,河流缺乏大规模治理

    长期以来,深圳市河流治理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单一的投资渠道,加上财力的限制,导致了河流缺乏大规模治理。

4.职能不统一,“多龙管水”存在着弊端

    深圳市存在着“多龙管水”的局面,职能分割交叉,河道、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以及原水、自来水厂、自来水管网等分属不同部门。“多龙管水”必然导致规划多、规划不协调、各项建设无法平衡实施,责任分不清,既浪费人力、物力,又达不到理想效果。

5.法规不健全,重建轻管现象严重

    探圳市执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是1998年12月4日通过的,有些条文已不适用,有些方面需完善,不适合深圳市河流“小而多”以及城市河流的特点。法规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了对河道重建轻管的现象还很严重。管理不到位,是水环境日益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市水务局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区内的河道管理见到了成效,但是由于河道没有划定红线,特区外河道没有管理单位,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无法管理到位。

三、对策及措施

1.理顺管理机制

    深圳市河流治理的实践以及其他城市的经验表明,做好河流治理工作必须首先理顺管理机制:

    一是要实施“水”的“一体化管理”,以利于事权统一,责任明确;以利于统一规划,协调实施。

    二是要明确市、区、镇职能分工,明确各级政府的投资来源,落实河流具体管理单位及管理经费,建立区域管理和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河道管理体制。

2.完善符合深圳特点的法规体系

    要针对深圳市河流的特性,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完善符合深圳特点、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

3.制定深圳市河流综合治理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

    《深圳市防洪(潮)规划》编制并实施至今已有10个年头,按滚动编制规划的要求,亟须重新修编。该规划的修编,应该坚持防洪、治污、城市规划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水利工程与周围生态环境、城市环境相协调的规划理念,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各防洪(潮)区各条河道,各段海岸线的防洪(潮)标准及治涝标准,拟定防洪(潮)规划方案及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提出分期实施方案,估算相应的分期投资。确定最终治理标准的河道管理范围、海岸治导线。提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为下—阶段的工作提供依据,指导深圳市河流治理工作。

4.加大科技投入,研究河流污染治理新技术

    在河流综合治理中,应坚持防洪、治污、城市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将污水集中处理作为污水减量的主要措施,分散处理作为提供环境用水的重要补充。污水分散处理技术和景观用水补给方案的研究已成为具有相当现实意义的课题。

目前,各种污水分散处理技术很多,其效果如何,建设和运行成本如何,工作原理和材料选取的比较等,需要我们去研究、鉴别和改进。

5. 启动水文站网建设

    深圳市应加快水文站网建设,一是在深圳市水文站网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水文站网优化设计工作,筛选出代表性高、控制性好的骨干水文站先期建设实施。二是设立水文管理机构,配置专门人员,负责深圳市水文行业管理和水文勘测、水环境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和水资源、水环境的调查评价以及城市排水监测工作。三是抓紧进行现有资料的整编、刊印,实施水文资料标准化和统一管理。

6.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河流综合治理投资力度

    深圳市应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应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形势,利用世行贷款首先实现深圳市较大河流干流的综合整治,以骨干河流的综合治理,带动各流域的全面整治。解决短期资金不足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及其贷款项目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起到的投资导向作用,有效地带动各种直接、间接投资,推进深圳市投融资机制和体制改革的实质性进展,解决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作者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责任编辑  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