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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地区
建设经营小型抗旱供水工程的实践
薛连榆 徐宇平
摘 要
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扩大抗旱工作的服务领域和内容,抗旱服务组织通过建设经营小型抗旱供水工程,成为实现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全面主动抗旱转变的载体;在从主要注重农业效益,转变为注重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统一的同时,抗旱服务组织成为城乡供水市场的生力军。
关键词 抗旱服务 供水工程 市场
抗旱服务组织从其应运而生之日起,就担负起兴水抗旱的使命。然而,传统意义上的抗旱服务,更多地带有拾遗补阙、应急救助、辅助减灾的色彩。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提供更加稳定优良的供水保障服务,传统的抗旱服务模式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吕梁行署水利局抓住山西省组织小型抗旱工程建设和实施农村饮水解困的良好契机,以县市抗旱服务队为主体,积极建设以城乡供水为特色的小型抗旱工程,涉足于城乡供水市场,扩大服务领域。
一、建设和经营小型抗旱供水工程,是实现服务与经营双赢目标的最佳结合点
吕梁地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10多年来,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趋强的发展历程。然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上一直未能很好地解决抗旱服务的社会效益与服务组织的经济效益有效互补,良性循环。
2000年山西省防办推出的小型抗旱工程建设举措,为在艰难中探索的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生机。水利局把这一举措当作推进抗旱服务组织进入市场、发挥效能的一条通道,明确提出“统筹兼顾,优选项目,明确主体,建管一体,公司运作,市场行为”的指导方针,地区牵头论证比较,优选安排了孝义梧桐集中供水、交城义望集中供水、文水阎家堡高灌提水、岚县农业高科技示范园供水、柳林三交引黄供水等8处抗旱供水工程,以国家注入的320万元特大抗旱补助费,吸纳了1100万元社会资金捆绑投入,经过为期两年的建设,已全部竣工通过验收投入运行。8个县市的抗旱服务组织第一次通过建设经营抗旱供水工程走进供水市场,第一次有了自己稳定发挥抗旱效能的主阵地,也有了独立享有的供水和自主经营水市场的主动权。由此带来了三个转变:一是以往单一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转变为工农兼顾,城乡统筹,综合服务。8处工程项目在为3.8万农民提供饮水和承担2333hm2农田灌溉用水的同时,还为2座县城、15家工业企业供水,实现了抗旱服务职能的重大转变。二是由以往在政府干预下贴本服务、亏损经营转变为在市场运作中成本核算、保本营利。由于服务对象为工农、城乡兼容,因此在确保农村供水保本的前提下,工业、城市供水则完全实现资本运作,获取经营利润。这8处工程运行以来的几个月内,平均实现税后利润都在5万元以上。三是抗旱服务组织由以往服务型单一主体转变为集资金筹措、工程建设、企业运营、社会化服务于一身的复合型市场主体。在这8处抗旱供水工程的牵动下,全地区抗旱服务组织农业抗旱能力增强,饮水解困能力在以往临时性缓减缺水人口1万余人的基础上翻了两番,达到3.5万人,抗旱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人均收入净增加2200元。实践表明,建设经营小型抗旱供水工程,走市场化服务路子,是实现服务效能和经济效益双赢目标的最佳结合点。
二、经营城乡供水必然成为抗旱服务组织的基本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产业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抗旱服务更加社会化,抗旱服务组织的服务宗旨和经营理念亟待转变,即由以往单一为农业服务转变到农业、工业、城乡居民服务上来,由以往季节性应急救助服务转变到长期稳定供水保障服务上来。抗旱服务组织只有与时俱进地实现这种转变,才有更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在十年九旱、水资源严重匮乏、社会经济相对滞后的吕梁地区,抗旱服务组织的转轨十分迫切:
其一,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供水保障,已成为服务“三农”的主项。一方面,大面积实施农村饮水解困,极大地缓解了抗旱服务组织拉运水应急减灾的压力,但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的快速推进又提出了新的供水需求。特别是规模种植的“园区”型农业、农产品的深度开发,需水的呼声愈加迫切。如岚县县政府牵头实施的333hm2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项目,首先落实的是供水保障,为此县抗旱服务队建设东土峪供水工程采用河、井、库3种水源组合开发,管道输水微喷配套,既提升了园区现代化经营水平,又丰富了抗旱服务内涵,取得了直接的经济回报,岚县抗旱服务队也屡获政府奖励。
其二,为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供水保障,是抗旱服务进入市场的最佳切入点。近年来,吕梁地区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一大批新兴工业园区的兴建,随之而来的是对供水服务的强烈需求。孝义市梧桐供水工程、交城县义望供水工程、汾阳市中庄供水工程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梧桐供水工程以30万元特大抗旱补助费启动,融资370万元,把供水管网延伸向地区最大的煤焦基地,年供水量可达300万t,年供水收入可达240万元,实现利润90万元。离石市抗旱服务队最近筹划的大土河流域抗旱供水,就是应邀为全地区最大的民营经济大户——大土河煤焦集团60万t机焦扩建项目进行协议供水。
其三,为农村小城镇建设提供供水保障,已成为服务组织的基本职能。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吕梁地区扶贫攻坚和小康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供水作为农村城市化的重要基础设施,迫切需要抗旱服务组织予以开发经营。被农业部授予“中国红枣第一镇”称号的柳林县三交镇,枣业经济带来了城镇建设的繁荣,但也引发了缺水的问题。柳林县抗旱服务队筹资建设了集中供水工程,为全镇万余人口接通了自来水,给142户红枣加工户和200hm2枣林节灌提供了供水服务。兴县抗旱服务队东家庄供水工程、交城服务队义望供水工程等,则成为县城供水的后援工程。
三、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抗旱服务组织经营城乡抗旱供水一方面面对的是水商品的供给与需求,追求的是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效益最大化,是一种完全市场行为;另一方面,还要依托政府投入,履行减灾济困、应急救助的社会责任,又带有不完全市场行为性质。因此,在运作指导上,应当把握处理好以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一是要选择兼容效益型供水的项目。就是要在供水项目选择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实施供水需求相对集中的项目,为农业、工业、城镇多元主体提供供水保障。要以既有抗旱供水的社会效益,又有经营供水的经济收益为原则,选择好供水项目。
二是务必创新机制,吸收现代企业制度要素,按企业化运作方式经营供水。无论服务组织是独资建设、还是股份制开发建设的供水工程,必须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注册成立供水企业,采用独资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方式经营供水项目。抗旱服务队应在股份制融资中力求控股,以取得对供水企业的控制权。具体运作由公司照章自主经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三是务必核定好水价,实现资本生产的良性循环。水价的核定关系收益的丰歉,关系企业的兴衰。要在完全成本价格基础上,依据供水服务对象不同情况核定对应水价。通过水价杠杆的支撑和调节,确保供水工程在有效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前提下,加速扩大再生产的资本积累。
四是应当加大国家特大抗旱补助费对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经营抗旱供水工程的投入。建设小型抗旱供水工程,是抗旱工作实现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全面主动抗旱转变的最佳切入点,以此为主体,再配套和健全其他抗旱功能,可望形成工程连市场、市场壮产业、产业促服务的良性循环,整体提升抗旱服务组织的档次和水平。因此,国家和地区应当及时调整投资政策,加大特大抗旱补助费对建设以服务队为主体的小型抗旱供水工程的投入支持。
(作者单位:山西省吕梁行署水利局)
责任编辑 李计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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