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人与自然协调的生态环境

雷阿林 裴中平 邹家祥

摘  要  从构建广东省人与自然充分协调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系统出发,针对水土资源开发的突出问题及其差异性,结合区域发展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提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原则、目标,按流域、分区域,突出重点治理的基本思路和措施,以及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的若干思考。

关键词  水利现代化  人与自然协调  水土保持  生态环境建设

  水土资源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广东省经济快速发展,加之不合理开发以及人口激增,致使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呈加重和蔓延趋势,日益成为经济持续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是广东省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广东省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占陆地面积的60%以上,其中坡度大于25°的面积占山地丘陵区面积的40%,山丘区降雨多,暴雨集中且强度大,加之人口密度大、开发活动频繁,易发生严重水土流失。1999年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4217km2,占全省陆地面积的8%,其中人为造成的达3697km2。全省年均流失土壤6200万t。水土流失致使自然生态破坏,土壤肥力降低,部分土地资源难以利用;流失的泥沙埋没耕地,淤积河道、山塘、水库,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水利工程效益和防洪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以小流域为单元,造林种草,兴修梯田,进行综合治理,初步治理面积1.17万km2。水土保持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广东省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其水土资源环境将面临新的挑战:

  (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一体化,工业高速发展,人口增长,开发建设活动增多,生态环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山地丘陵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土壤侵蚀和生态破坏面广量大、亟待治理。

  (3)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水土资源保护任重道远。

  迎接挑战的主要举措:

  (1)从资源开发治理转变到将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作为完整的系统,统筹规划,实行可持续的利用、节约和保护。

  (2)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高。

  (3)以高新技术为支撑,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科学管理体系。

二、建设原则和目标

1指导原则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2)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治理与开发结合。把流域作为一个统一生态系统,将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起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结合体系,使之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因地制宜采取水土保持各项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4)多方集资,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推动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

2.目  标

  深圳、顺德两市水土保持设施防御标准达到20年一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率达100%;开发项目植被、生态恢复率达到80%以上。开发流失地得到全面整治。形成生态良性循环、景观协调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

  珠江三角洲地区2010年水土保持设施防御标准达到20年一遇,综合治理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率达到100%;开发建设项目植被、生态恢复率达到90%以上;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全省其他地区2015年水土保持设施防御标准达到10年一遇,对初步治理地区维护巩固,将防御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80%以上,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全面治理方案报告率达100%;开发项目植被、生态恢复率达到100%;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建成秀美山川。

  全省按流域、区域建立可靠的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体系,形成完善的水土流失法规体系、信息及决策支持系统。

三、建设思路和措施

1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按流域自然条件和水土保持要求,全省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划分为韩江中上游、东江中下游、北江上游、西江下游、珠江三角洲和沿海诸流域。

  (2)把流域作为统一整体,按上、中、下游,山地、丘陵、台地采取适宜的水土保持措施。因地制宜、沟坡兼治,山、水、田、林、路、景统一规划。

  (3)按水土流失状况,将全省国土资源划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根据自然环境、流失现状、时空分布,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4)按生态学原理、生态工程结构(农业、种植业、林牧业生态工程组合)模式,科学安排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5)采用水土保持综合措施,实现社会、经济、生态高效益。治理与开发相结合,采用保水保土保肥、无污染、经济价值高的林草措施和农业措施,进行规模治理和规模开发,推动高效优质绿色环保的水土保持产业发展。

2.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根据广东省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三区”,明确目标和任务,完善和实施各项措施。

  (1)重点预防保护区,主要指北江和东江上游地区。包括韶关、清远市,广州的从化市,惠州的龙门县,河源的和平、连平、东源、龙川县以及河源市的东江流域部分。本区生态条件好,开发程度轻,部分地区有保存较好的亚热带森林生态景观,对保护水源水质具有重要意义。但在这些地区的陡坡和风化严重地段,也存在水土流失,共有水土流失面积5052km2,其中自然侵蚀面积4490km2,人为流失面积562km2。本区预防方向是严格保护好水源水质,以保护现有植被为重点,做好封山育林育草,禁止对林木的无序砍伐,做好局部治理工作,维护生态平衡。

  (2)重点监督区,主要指珠江三角洲和南部沿海地区。包括深圳、珠海、汕头、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揭阳、汕尾市,以及广州的增城市、花都市、番禺区,惠州的惠阳市、博罗县,湛江的徐闻县、遂溪县、吴川市、雷州市,潮州的潮安县,肇庆的高要市;茂名的茂南区、电白县,云浮的云城区、云安县矿区,被列为重点监督点。本区开发建设活动较为频繁,建设项目相对集中,水土流失面积为4021km2,其中人为侵蚀面积达1378km2,占全省人为水土流失面积的51%。对本区要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坚持执行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制止水土流失。城市开发区要把水土保持与郊野公园、风景区、水源林保护区建设结合起来,并转向改善城市生态功能的生态景观建设与管理。

  (3)重点治理区,主要指梅州、河源、云浮、茂名市及惠州的惠东县,湛江的廉江市,潮州的饶平县;韶关的南雄市、始兴县,清远的连州市,汕尾的陆丰县,湛江的雷州市,揭阳的惠来县、普宁市,汕头的南澳县列为重点治理点。本区水土流失分布集中,面积达8902km2,其中自然侵蚀面积7640km2,占全省自然侵蚀面积的66.3%,崩岗侵蚀和高含沙河流基本集中在本区,危害严重。本区要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开发性治理,特别对崩岗侵蚀和沟状侵蚀要限期完成治理目标;要落实各级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把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协调行动。

3.重点水土流失地区治理

  重点水土流失地区的治理要全面规划,分期连续治理。至2010年珠江三角洲重点对439km2流失面积全面进行治理;至2015年其他区域对流失面积的80%进行重点治理,最终基本达到水利现代化标准。

  按地貌、岩性及侵蚀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全省共分为花岗岩山地丘陵侵蚀区、石灰岩侵蚀区、沿海及珠江三角洲丘陵台地侵蚀区、红色岩系侵蚀区等四种类型区。各区流失程度、侵蚀类型及人为活动各不相同,应因地制宜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四、建议和思考

1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

  (1)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控制水土流失,在保障工程设施和生产安全的同时,兼顾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2)应形成完整的监督执法体系。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应达到100%。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不得在生产建设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3)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经济建设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同步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繁荣、生态系统良好、山川景色美丽。

  (4)珠江三角洲及沿海城市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应注意水土保持与绿化美化相结合,将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纳入花园式、园林式现代化城市规划,美化区域环境。原有植被受到破坏的地区,植被、生态恢复率应达80%以上。

    (5)山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区在高标准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基础上,逐步转向山地生态景观建设。

2.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

  实时实地监测水土流失状况及治理效益的动态变化是实施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各项措施的基础。实现水土保持现代化,要以高新科技为支持,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

  (1)完善监测内容,确保监测的实时性、动态性。应用遥感技术和重点调查,监测植被现状及变化、人为水土流失、土壤侵蚀量和河流泥沙、水土流失危害及其发展趋势、生态环境及动态变化、水土保持效益,为水土流失预测预报提供坚实的基础。

  (2)采用现代通信和监测手段进行准确快速调查,对开发建设项目和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新的人为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根据上述监测资料,对区域水土保持进行测报。

  (3)利用遥控遥感和高分辨率TM卫星图像等环境资源卫星图片,每1~3年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分布进行普查。

  (4)水土保持监测站实现网络化、系统化。省设置总站,梅州、河源、韶关、肇庆、茂名、中山和广州等设立分站及相关站点,加强已有和新建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应用计算机和现代通信,建立相互紧密联系,对信息能及时科学处理的网络系统。

  (5)建立水土保持信息系统,根据“三区”监测项目和各监测站任务,在遥感和实地调查基础上,进行系统分析,采用先进的GIS技术,开发水土保持数据库和辅助决策模型,建立实用可靠的全省水土保持信息系统,为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提供咨询和决策服务,并对崩岗、崩塌、滑坡预报预警监督、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水土保持效益优化组合

  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效益包括基础效益(保水、拦沙、减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主要效益指标应与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应体现高标准和综合性的特点。

  (1)基础效益。通过兴修梯田、保土耕作物、林草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有效增加土壤入渗,拦蓄地表径流,减轻土壤侵蚀,基本控制本地区坡面土壤侵蚀,使河流悬移质输沙量减少20%。

  (2)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包括通过兴修梯田、配套水利设施,使粮食生产满足富裕生活水平,经济作物、林果、木材和草产品获较大收益。间接效益,包括水土保持产品加工增值、节约劳力和土地,都取得较高效益。水土保持效益成为山区脱贫致富、提高生活质量的主要来源。

  (3)社会效益。通过水土保持措施使自然灾害明显减轻。包括减轻沟道、河流泥沙淤积和洪水灾害,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减轻崩岗、滑坡的危害及损失;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改善土地利用和农村生产结构,提高人口环境质量,缓解人地矛盾。

  (4)生态效益。基本控制治理区河床淤积,植被覆盖率达80%以上;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和小气候,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生态条件,促进动植物繁殖,制止生态恶性循环,使生态向良性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