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员素质 促进依法治水

郭强

  依法治水,就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规范水事活动。提高依法治水的能力与水平,直接关系到依法治水的成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广大干部、执法人员在依法治水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着重要作用,提高他们的素质,使之真正成为依法治水的带头人是实现依法治水的重要环节。

  首先,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治水观念。近几年,水利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情况总体来说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治水深入程度地区间不平衡。一些地区对依法治水认识较深,创新意识强,执法力度大,效果明显。而一些地区认识相对落后,仍然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水事活动,在决策和处理问题中,由于以权代法、行政干预经常造成工作中的被动。二是不同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平衡。从整体上看,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贯彻落实最全面、最有效,在配套法规的制定、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力度较大,在河道采砂管理和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次之,而防洪法及部分规费政策的执行明显滞后。三是立法与执法不平衡,重立法轻执法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法律制度制定后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产生以上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依法治水的认识还没到位,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还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立法水平不高、法律法规体系没有得到进一步完善配套,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国家的一些政策、法律贯彻落实不充分;同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滞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的问题。

  第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和执法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这是依法治水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虽然通过加强《水法》宣传和普法教育,丰实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级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但用依法治水的高标准来衡量,还存在较大差距。从适应水利法制建设的需要和依法治水的形势和要求来看,在学习中要做到“熟悉基本的,精通本职的”。熟悉基本的,就是必须熟悉掌握国家公共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等。精通本职的,也就是说每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岗位和分工不同,把涉及分管工作或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懂弄通。

  第三,要坚持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管理水事活动。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只有把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转化为依法治水的实际能力和水平,依法治水的水平才能真正提高。当前,有些领导干部口头上喊依法治水,实际工作中却习惯于凭主观办事,靠拍脑袋处理问题,有的离开法律规定搞“土政策”,用“歪招”“邪招”管理水事活动,这都是不正确的。要提高依法治水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必须摒弃模糊认识,认识到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决策和处理问题大多凭的是个人经验,难免带有局限性而法律法规所具有的科学性是任何个人经验所不能代替的;用“歪招”“邪招”管理水事活动虽一时有用,但不能长久,且容易使矛盾激化或变得复杂。因此,只有始终坚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才能使整个水事活动处于健康有序的状态,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进而促进依法治水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作者单位:河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