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离退休政策中需要正确把握的几个方面

贾庭欣

  离退休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性强,政策性强。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此后逐步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离退休政策体系。20多年来,离退休工作始终遵循着这些政策健康发展。离退休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执行政策的水平往往直接影响到政策实质本身,尤其是涉及离退休个人待遇问题时,需要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一、执行政策要不折不扣,不能随意灵活地突破或缩小范围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行政的依据。政策是有内容、有尺度、有界限的,例如,中央关于老干部“两项待遇”的政策,就有明确的内容规定和政策界限。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参观工农业生产、加强党支部建设等;生活待遇方面,包括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医药费报销、健康休养以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政策。

  在我们接触的单位和工作中,大多数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各项工作比较规范。但也有随意突破或缩小范围的现象存在。如有的单位组织健康休养或参观工农业生产活动时经费有所突破。再如国家规定的“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的政策界限,有的单位擅自将规定以外的自费药、进口药等都予以报销,导致经费严重超支等等。

 二、执行政策中既要有所依还要留有据,不能只靠活档案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后任工作人员在做某项工作或某人的离退休费出现问题时,需要寻访前任工作人员甚至更老的同志。原因很简单,那些同志参与了当年的工资改革,了解当时的情况,而当时那些复杂的情况又没有留下档案记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诸如内部政策、领导决定、口头通知等等,工作人员也无可奈何。但事关政策,全凭工作人员的记忆,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保证依据的正确和合法性的。

  因此,在保证不折不扣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必须做好各类资料的记录、保存和归档工作。尤其是涉及到离退休费时,切不可仅凭某人的一句话或某个部门的一个电话,就予以调整或更改。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留下文字记录,并归档存查。当前,要通过建立离退休人员资料库和离退休经费数据库等工作,拾遗补缺,逐步完善,尽快规范。

 三、执行政策要与宣传解释相配套,不能只做不说

  工作人员应有的政策水平,不仅仅是理解政策、执行政策,宣讲政策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如“从优”体现在几个方面,“共享”体现在哪些方面,老同志需要知道,就应该告诉他们,向他们讲解这些政策,讲解中央的规定。每次调整离退休费后,都应将相应的政策、执行的情况向老同志通报。因为,在离退休工作中,政策落实得如何,很大程度上与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密切相关。

  如关于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政策,有些老同志认为单位没有做到或做得不够,老同志在有些方面没有享受到从优的待遇。这个问题在中央制定的各类老干部政策中都有具体体现。比如说,离休干部除离休费百分之百照发外,还根据个人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每年增发一个月、一个半月、两个月的工资,这是从优;离休干部有护理费,而退休、在职干部都没有,也体现了从优;还有在住房、用车、看病、探亲、特需费和困难补助等方面都体现了“生活上略为从优”的政策。我们的工作就是在把握好“略为从优”原则的同时,在与老同志说话、办事的时候,耐心说服,解惑释疑,取得老同志的理解。当然,作为离退休工作部门,我们有责任帮助老同志呼吁,有些意见是可以逐级向上反映的。

 四、执行政策要认真细致,不能马虎疏漏

  在多年工作中体会到,做好离退休政策落实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还要培养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尤其是在调整、核算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时,更容不得丝毫马虎。近年来,我们在离退休数据库的重新核对和整理中,发现了一些错误,有的错在级别上,有的错在职务上,虽属个别,但纠正起来确实很难,往往要追溯到一二十年前。从各地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和来电的查询中,也同样反映出了类似的问题。因此要求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时要认真仔细,不能马虎疏漏。

(作者单位:水利部离退休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