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峡工程 建设山川秀美新宜昌

姚大志   

  要  湖北省宜昌市是长江中上游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多年来,全市针对水土流失地域分布特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依托项目建设,采取综合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治理。其主要经验是:坚持领导挂帅,实行目标责任制;坚持统一规划,实行高标准治理;坚持以小流域治理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坚持科学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关键词  水土流失  综合措施  治理

 一、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湖北省宜昌市是长江中上游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20世纪80年代,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12028km2,占国土面积的56.4%。多年来,全市针对水土流失地域分布特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依托项目建设,采取综合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治理。1983年以来,先后开展了葛洲坝库区、三峡库区重点治理和“长治”工程,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投资65724万元,其中国家和省市县投资16000多万元,群众投工14430万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82km2,其中重点治理面积3310km2。经2001年遥测普查资料,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7799km2,占国土面积的36.55%,与1984年相比下降了4229km2。特别是“九五”期间“长治”工程五期、水土保持国债项目、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水土流失年均治理速度达到235km2,夷陵区被水利部、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县,太平溪等6条小流域被命名为全国示范小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也得到了重视和加强,水土保持取得了巨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1.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

  初步扭转了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加剧的局面,水土资源得到了可持续利用。通过近20年的综合治理,宜昌市葛洲坝库区年土壤侵蚀总量由治理前的465.9万t下降到131.5万t,三峡库区年土壤侵蚀总量由治理前的543.7万t下降到129.7万t。部分小流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已呈现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秀美景象。夷陵区太平溪小流域治理后入库泥沙减少45%~74.12%。初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充分利用两大库区优越的自然条件,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经果林基地,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治理区人民带来实惠,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荒山变绿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山里人盖起了小楼房。全市90%以上的国家级和省级贫困乡、80%以上的贫困户告别了贫困,两大库区重点治理区内近20%的农户年均人平纯收入超过3000元,开始走上了富裕之路。

 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地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治理区农、林用地比例由治理前的1∶2.55调整到1∶3.83,土地利用率提高了18%,基本农田增加22%,植被覆盖率增加18.5%,年减灾程度达到60%以上。虽然治理区农业耕地比例下降,但粮食总产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农业人均占有粮食平均上升50%左右。三峡库区的夷陵区和兴山、秭归县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库区移民安置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经济林、经果林,使三峡库区移民后靠安置增加近9万人,为三峡移民安置作出了贡献。秭归县把水土流失治理同文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实施“五改工程”,即改房、改厕、改灶、改栏、改水,大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结束了“住破房,饮浊水,点油灯”的历史,建成通水、通电、通路及文教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文明新村,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调动了干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成功经验

 1.坚持领导挂帅,实行目标责任制

  宜昌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战略决策,制订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纳入县、市政府领导任期内的目标责任制,并做到各级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局面。全市水土保持经过20年的发展,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市水利水电局设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夷陵、秭归、兴山分别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和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全市设县级监督管理站7个,专职执法人员43人,兼职103人,聘用义务监督员740人,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技术保证。

 2.坚持统一规划,实行高标准治理

  在科学规划指导下,不断完善治理措施,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村为单位,打破村组界限,一座山、一面坡、一个地域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整体推进,使科学规划方案逐步变成现实,“三大”效益兼收,逐步建立起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实现了山顶戴帽(水保林)、山坡系腰带(经济林)、山脚穿靴子(构堤筑坝),达到层层设防,节节拦蓄。强化项目管理,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为确保工程质量,在项目管理上坚持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积极推行“四制两书一表”的项目管理机制,即:项目责任制、工程招标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流域验收鉴定书、财务决算书,资金拨付会签表。对每项治理工程,坚持“五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统一要求结账。做到一套班子主抓,一个标准验收,保证了从工程立项、审批、实施、竣工验收到资金拨付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克服了过去在项目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实施粗放、管理不严、效益不高的现象。实现治理一条流域,改善一方环境,建立一个基地,发展一方经济,培养一批人才,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3.坚持以小流域治理为突破口,实行因地制宜

  一是以治理坡耕地为重点,通过工程实施,治理区1997年至2001年5年间全市修建农田7278.43hm2,发展经果林1397.43hm2,退耕还林还草29621.84hm2。为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身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巩固治理成果,全市共建成3hm2以上林、果、茶、药基地430处,面积2766.7hm2,这些基地建成后,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使小流域经济带动了区域经济的更大发展。二是以径流调控为核心,采取一切控、导、蓄、保措施,修建和完善坡面水系、田间水系,控制和减轻暴雨产生的水土流失。通过配套完善田间排水工程,设置田间暗排体系,做到地表水、地下水有出路;修建小堰塘蓄水工程,配套移动式喷灌解决干旱问题;在堰塘蓄水进水口前和排水沟的适当位置建沉沙池,做到了泥沙流失不出治理区。三是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为妥善解决好封禁治理与群众烧柴之间的矛盾,解决农民生活能源问题,大力发展小水电,全市小水电站已发展到324处,装机容量44.12万kW,年发电量11.15亿kW·h,全市20%的农户以电代柴。兴建沼气池19.2万口,23.5%农户长年使用沼气,有效地保护了森林植被,成功解决了大面积恢复植被的难题。

 4.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水保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和国策意识,树立水土保持必须依法办事的观念。二是加强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订,《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年来,全市共制定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50多件,宜昌市及夷陵、兴山、秭归、长阳、远安等县市都出台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市级还制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县区都出台了公路、水利、矿产、电力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和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办法。三是狠抓执法监督,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5年来,全市共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300多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50多件。狠抓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的查处力度。5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105起,依法开征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维护了《水土保持法》的权威,改变了“一家治理,多家破坏”的状况,形成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各行各业各负其责,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良好局面。

 5.坚持科学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一是大力推行“3S”技术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运用,长阳县水土保持局在生态环境项目建设中和“长治”工程规划中,运用“3S”技术增加规划设计工作的科技含量,采用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软件编制规划,提高了规划设计标准,现场测绘出1/500的施工图,按图施工,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治理标准。二是积极开展坡面水系科研成果的推广和生物梯坎、“U”形渠槽等实用技术的应用。秭归县水土保持局自1993年以来与香港中大、北京地理研究所、华农大等单位开展多项科研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1997年合作完成的“坡地植被研究”课题,获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1998年合作完成的“三峡库区紫色岩坡地改良与利用研究及示范”获宜昌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三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研项目活动,用以指导治理工作。市水利水电局与长委水土保持局共同开展的“太平溪小流域水土保持及蓄水减沙效益分析研究”科研项目,1997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宜昌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太平溪小流域被命名为全国示范小流域,治理成果得到了国内国际同行的肯定。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水利水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