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水利局
2000以来,按照水利部和山西省水利厅的要求,山西省临汾市水利局把解决群众缺水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缺水地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创新工作思路,改革工程建管体制,完善投入机制,3年累计投入1.52亿元(其中国家补助6979万元),新建各类农村饮水解困工程1100处,解决了1700个自然村46.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其中严重缺水区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已全部解决。
在近几年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中,临汾市水利局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从长期解困的角度看,管理比建设更重要。在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中,他们把管理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从变革管理体制入手,大胆探索“市场养水”路子,从根本上打破“大锅水”“福利水”,使全市80%的解困工程初步实现简单再生产,逐渐走上了自我更新良性循环的道路。
一、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经营主体,逐处落实折旧大修资金来源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他们认识到:体制是管理的基础,体制决定了管理的性质、方式和效益。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必须首先明确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产权归属、经营主体,在体制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使水管人员从“管理者”变为“经营者”、供水由“产品”变为“商品”、工程从“不计成本的粗放管护”变为“核算成本的规范管理”,才能走出“建了坏—坏了建—没水又要国家管”的怪圈,形成良性循环的简单再生产。
1.逐处明晰工程产权
按照“谁建、谁有、谁管、谁用”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四种形式。一是集中和连片供水工程,产权归国家、集体、个人共有,由乡镇水管站代管经营。二是单村供水工程,产权归村有民用,明晰到位。其中,由国家补助、村集体和群众自筹建设的工程,全部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民营大户举办、国家补助建设的工程,包括国家投资部分在内的产权全部归举办者所有。三是股份制工程,产权归股东按股持有。四是旱井工程,产权直接划归使用者。
2.逐处明确工程经营管理形式,落实工程折旧大修资金的积累措施
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全部采取了“目标式”管理办法,由县水利局按照“一人多能,一人多职,平均每1000名受益人口确定1名管理人员”的原则,核定工作量,用最少的人员,组成了各水管站的管理队伍;按照“良性循环”的经营原则,定出具体的经营目标和经济指标,严格考核管理。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单村供水工程,以公开竞标的形式,全部承包、租赁给个人经营,明确责、权、利统一的经营主体。股份制和民营供水工程,在宏观指导的同时,全部实行了由产权所有者自主经营。
不管采用了哪一种经营管理方式,都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折旧大修资金积累问题。实践中,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不同产权归属、不同经营管理方式的工程,在折旧大修资金积累上,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不同的办法。一是从水费中提取。对供水范围大、受益人口多、群众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工程,严格执行核定的成本水价,通过水费收入解决折旧大修资金,使供水工程形成“再生产”式的良性循环。二是用更新折旧基地补齐。在确实有困难的地方,执行低于成本水价的同时想办法由村集体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作为工程更新基地,用更新基地的生产性收入,补齐工程折旧大修费用。每处工程的更新基地面积,通过水费差额和当地土地平均产出率具体核定。饮水工程更新基地连同供水工程一起竞标发包,经营者既要执行规定的低水价,又要足额上交工程折旧大修费。
3.层层建立完善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管理考核体系
在转换机制,促使解困工程在市场经营中良性循环的同时,从保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强了对经营者行为的宏观管理。一是市考评县。市水利局制定了《临汾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办法》和《临汾市农村饮水解困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按照《办法》中的具体要求,每年两次下县进村,现场调查,征求群众意见,对各县的工程管理进行综合考评,年底奖惩兑现。二是县考评乡镇。全市1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解困工程专管机构,对乡镇的考核包括10项指标,按百分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严格奖惩兑现。三是水管站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监管内容主要包括水源保护、执行水价、折旧大修费提取、工程运行状况等,既要防止经营者损害群众利益,又不干涉经营者正常的经营行为。四是以乡镇和集中供水受益区为单元,建立用水者协会,每年由协会会员和群众代表对工程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敦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近3年,全市先后有3名乡镇水管站长,由于考评不合格,受到扣发奖金、延迟晋级等处罚,有11名承包经营者的不合理行为受到制止。
二、实行分水分价,拓宽经营渠道,“市场养水”水长流
“解困”工程,提供的是一种特殊商品,追求的主要是社会效益,既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又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解决大修更新问题,使社会效益长期延续下去。同时,“解困”工程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消费市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既要建好工程、管好工程,让群众有水吃;又要认真解决“即使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也有特困村、特困户吃不起水”的问题。整个经营工作,被紧紧挤压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买水者与卖水者”之间的夹缝中。
1.分水分价
“分水”就是把生活供水和生产性供水分开,在综合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保证群众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增加生产性用水。“分价”就是对不同的用水制订不同的价格:生活用水原则上执行成本水价,根据群众承受能力,也可以低于成本水价;生产性供水则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在时间、空间和不同用途上做文章,随行就市,赚取利润。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不同”,即不同用途不同价格,不同用量不同价格,不同产业不同价格,不同季节不同价格。
2.拓宽市场,稳定一块,扩展一块,培育一块,稳定一块
稳定一块,就是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千方百计稳定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问题。具体做法,一是在经营观念和经营措施上把保障生活供水摆在第一位,对生活供水中出现问题的水管站,年度考评时“一票否决”。即使遇到严重干旱也要确保生活供水正常。二是普遍建立了以“定期巡查,定点维修,定时修好”为核心内容的运行维护制度。要求水管人员定期进村入户,检查设施状况,了解供水情况,帮助群众及时解决龙头损坏、管道漏水等具体问题;以各集中供水站为中心,建立乡村两级定点维修网络,基本做到“小修不出行政村,大修不出供水站”。即使出现机泵损坏、一时难以修复等情况,水管站也能及时更换备用设备,不影响群众正常用水。
扩展一块,就是在充分考虑工程水源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尽量跨行业、跨产业、跨行政区域提供生产性用水,扩展社会供水市场。实践中,初步形成了3种开发形式。一是水管单位独立开发型。由水管站通过借款、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独立开发经营延伸的供水系统。二是合作开发型。由水管站和用水单位共同投资,合作建设延伸的供水系统,用水单位可以在水价上享受一定的优惠。三是中间开发经营型。这种形式,主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延伸供水系统,形成“水管站向开发商批发用水,开发商用自己的工程设施零售供水”的机制,对水管站、开发商和用水户三方都有利。
培育一块,凡是农村饮水困难的地方,往往也是经济十分贫困的地方,缺水问题既制约了群众生活,又制约了生产发展。按照“多种资金捆绑使用,多项措施综合配套”“一水多用”“解水困与脱贫困并举”的思路,对水源好的供水工程,普遍同时配套实施了水土保持项目、山地微灌工程,扶持群众发展调产项目,培育开发出一块生产性供水市场,既拓宽了供水市场,又增加了群众收入,为水费到位提供了保障。由此也促使一大批工程水价到位、供水量增加、机械运行效率提高,稳定解决了大修更新资金的来源问题。
三、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关键措施,严管解困工程折旧大修资金
近年来,在折旧大修资金管理上,临汾市水利局因地制宜地严把了两关。
1.印专票、开专户、建专账,严把折旧大修资金入账关
印专票,就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印制使用统一编号的水费收据,把好水费从计收到入账之间的环节。开专户,就是采取“一县一户”“一乡一户”的办法,分层次管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折旧大修资金。一县一户,是要求每个县市区,开设一个集中供水工程折旧大修资金账户,专户专用;一乡一户,是要求每个乡镇水管站,开设一个单村供水工程折旧大修资金账户,专户专用。建专账,就是在“一县一户”里,为每一处集中供水工程建立一本折旧大修资金专账;在“一乡一户”里,给每一处单村供水工程建立一本折旧大修资金专账。以此为基础,按照分级管理的办法,由县水利局每月督察各集中供水工程折旧大修资金按核定数额上解入账,由乡镇水管站每月督察所辖各单村供水工程折旧大修资金按核定数额上解入账。另外,还要求各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站,建好用好自己的两本账。一本是经营性财务收入账,记清经营活动中的收支情况;一本是按村按户记录供水和收费情况的台账。
2.专项申请,专项审批,专项使用,严把折旧大修资金使用关
单村供水工程需要大修、更新设备时,经营者要提出专门的申请报告,报乡镇水管站;经过乡镇水管站审核,再报县水利局批准后,才可以按照批复,提取资金,实施批复项目的大修更新。集中供水工程,需要大修、更新设备时,由供水管理站提出专门的申请报告,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经过集体研究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批复后,方可实施。具体工作中,临汾市水利局把折旧大修资金的管理使用作为一条“高压线”,每年由市水利局对各县市区的账目、县市区水利局对乡镇水管站的账目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对任何不符合使用原则的现象都要一追到底,严厉查处,真正从制度上杜绝了挪用、截留工程折旧大修专项资金的现象。
运城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折旧大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经历了一个先试点探索再逐步推广的过程,到2000年下半年才全面实施。一年来,全市已经提取入账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折旧大修资金400余万元,初步形成了全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简单再生产。但是,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例如:在个别人多地少、经济贫困的地方,既不能通过水费收入解决折旧大修资金,又很难划出土地建设更新基地;一些地方,过去吃惯了不计成本的“福利水”,现在突然要转向成本水费,群众思想上一时想不通,有些甚至牵扯出村干部作风问题、以往集体经济财务问题,给开展工作造成很大难度。总之,目前在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整个工作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要在发展中加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长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