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流域规划 保障防洪安全
林泽新
太潮流域地处长江三角洲,人口密集,流域内有上海、杭州、苏州等重要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流域社会经济有了长足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城市为依托的城市群。太湖流域已成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据1997年统计,流域国民生产总值达7250亿元,工业总产值13550亿元,农业总产值756亿元。每平方公里国民生产总值近2000万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2万元。
但太湖流域地势低洼,水网密布,约80%的土地面积处于洪水位以下,经常道受洪、涝、风暴潮的威胁。在流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人水争地不断加剧,盲目围垦,堵塞河道,使太湖流域原来不太好的水利条件进一步恶化。1991年夏天,太湖流域洪水因缺乏外排出路而四处泛滥,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经济损失100多亿元。随着流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人们对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太湖流域的防洪规划和工程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防洪建设。沿江沿海修筑了800多公里的江堤海堤,以抵御长江洪水和东海风暴潮对流域的侵害,流域内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和好区整治为抗御洪涝水创造了一定条件。但是,80年代以前,由于各省对流域治理的意见不一,缺乏流域性排洪骨干工程,以致相当一段时间内,流域水利条件无法得到根本改善,屡遗洪涝灾害。因此,制定科学的流域规划,开展综合治理一直是流域水利的重要任务。
早在60年代,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就提上了议事日程。七八十年代,长委集中力量开展了太湖流域的全面规划工作。1980年提出了《太湖流域综合规划报告》,随后根据各方意见,对流域规划方案进行了补充论证和修订。经过几年努力,于1985年完成了《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域规划和治理,国务院决定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专门负责太湖流域规划和治理工作。国家计委于1987年批推同意了太湖流域管理局提出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方案以防洪除涝为主,统筹考虑供水、航运、环保等方面的综合效益。流域防洪利用太湖调蓄,洪水北排长江,东排黄浦口,南排杭州湾,蓄泄并筹,以泄为主的工程方案,工程包括望虞河、太浦河、环湖大堤、杭嘉湖南排、湖西引排、武澄锡引排、东西者溪防洪、拦路港、红旗塘、杭嘉湖北排和黄浦江上游干流防洪等11项骨干工程,初步构筑了流域防洪工程体系。
1991年大水后,国务院召开了治淮治太会议,决定投巨资治理太湖,实施治太11项工程,掀起了治理太湖的水利建设新高潮。经过几年的努力,治太工程建设取得了全面进展,太湖洪水的主要通道望虞河、太浦河已基本畅通,治太工程总体框架初步形成,流域的防洪抗洪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要保证太湖流域的防洪安全,还必须按照既定规划,加大投资力度,继续完成11项骨干工程的建设。国务院治淮治太第四次会议提出了2000年左右基本完成治太11项骨干工程建设,使太湖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的总目标。目前治太工程前期工程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已基本完成。
尽管太湖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不能满足流域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目前,流域防洪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流域的防洪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偏低,除上海外,其他主要城市防洪标准仅为20~50年一遇,大中小城镇的防洪标准更低;二是由于围湖造地,侵占河道现象时有发生,地区性排水河道淤积严重,进一步加重了流域洪水压力;三是流域地下水超量开采,地面沉降严重,降低了水利工程防洪标准,加剧了洪涝灾害。
统筹解决流域存在的防洪问题,保证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国家计委和水利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流域防洪规划。并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太湖流域河网众多,经济发达,近年来由于河道不再罱泥,淤积严重,严重影响了河道的排水、引水功能,必须整理分析现有的河道泄水能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田面积不断减少,城镇和道路面积不断增加,下垫面的变化也改变了流域的洪水特性,必须加强流域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资料的调查研究。1991年以后,各地加大了圩区建设力度,圩堤标准不断提高,排涝能力不断加大,洪水归槽速度加快,洪水压力增加,必须协调好地区水利建设与流域防洪建设之间的关系。
2.要做好流域设计洪水复核。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按1954年型洪水设计,该项规划始于六七十年代,近年来由于流域水情工情变化较大,且流域治太工程已取得全面进展,必须进一步复核流域的防洪能力。并且1991年太湖又发生了特大洪水,也需对此进行复核。
3.搞好流域总体防洪工程措施方案论证。太湖流域防洪要以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为基础,以泄为主,蓄泄兼筹,采用提高太湖调蓄和骨干工程排水能力,适当增加泄水通道,完善工程配套,提高堤防安全度,优化工程调度等综合措施,提高流域防洪标准,统筹供水、航运及改善水环境等综合效益。
4.加强流域非工程措施研究。防洪非工程措施是防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抓紧流域防洪工程措施研究的同时,必须加强非工程措施的研究,重点抓好防汛预警系统和水文测报系统方案研究,优化工程调度和管理,制订超标准洪水对策,并搞好防汛交通、通信保障等措施的研究。
5.加强防洪安全管理及政策法规保障措施研究。要研究防洪工程投资体制,公益性工程资产管理和补偿机制;制订重点河段、省际河道及规划保留区的管理措施;研究行滞洪区和退田还湖运行、调度、补偿及水保险措施等。
6.搞好重点专题研究。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水平和超前性,需研究海平面上升对太湖流域防洪的影响及对策,圩区建设标准及其管理运行方式,防洪标准与洪水风险等专题。
流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更可靠的防洪安全保障,新一轮的流域防洪规划应以原规划为基础,面向21世纪,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按照“新资料、新思路、新内容、新技术”的四新要求,建立科学完整的防洪体系。为此,针对流域防洪特点及实际,拟定流域防洪的近期目标是:到2010年将全面完成并进一步完善治太骨干工程;开展专项治理,提高干堤安全度,流域防洪达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上海市黄浦江干流及主要文流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海塘(市区段)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台风设防;杭州市钱塘江海塘按100年一遇洪潮高水位加12级台风设防,老城区段海塘按防御500年一遇洪潮高水位设防,西险大地按2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等重要城市按50年~1OO年一遇设防;苏州、无锡中心城区按200年一遇设防;各区域防洪标准为20年~50年一遇,圩区排涝标准为10年~20年一遇;建成流域洪水预警、调度、决策及灾情评估系统,初步实现流域管理及调度现代化,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对策措施。
远期流域防洪的目标为:到2020年,流域达到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分区达到20年~50年一遇洪水标准;建立健全流域现代化防洪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及其良性运行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