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促进水利建设发展
——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李昌凡在全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一、1998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了新进展,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效果明显
1.党组带头,认真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去年上半年,中纪委选定水利部作为部委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试点单位。在中纪委调研组的直接指导下,部党组民主生活会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党组和调研组在会前广泛征求了机关18个司局、23个部直属事业单位、9个企业和6个省水利(水电)厅(局)的意见,共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101次,听取了1744人的意见。二是会议开得严肃认真,部党组成员认真做好准备,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部党组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就会议、出国、住房装修、民主监督、思想工作作风等7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三是及时反馈,落实好整改措施。会后,立即召开了由部机关司局和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部党组扩大会议,通报了部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对京外直属单位和6个省水利水电厅(局)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通报。
2.真抓严管,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清理通信工具工作。据统计,水利系统共清理出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6610部,其中符合规定的3537部全部过户给个人,话费实行“规定限额,超额自负”,不符合规定的3073部,全部作了处理。共清理出移动电话1938部,其中超额配备的952部,全部进行了处理,收回资金99万元。
(2)严格控制各种会议。我部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议的管理,重新修订了《水利部会议管理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公开会议计划,加强监督检查。水利系统共取消会议462次,节约经费740多万元。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二)搞好信访举报工作,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1.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水利系统共立案207件,着重查处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腐化堕落等方面的案件,受党纪政纪处分133人,挽回经济损失720万元。
2.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3.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许多单位注重加强基础性建设,建立了立案审查报审、案件审理和集体定案等制度,注意提高办案质量。
(三)抓好水利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1.结合水利实际,认真贯彻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禁止各种形式的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现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准出台违反中央规定增加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
2.规范水利桥闸收费工作。
3.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四)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
1.积极开展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执法监察。一是积极参与汛前执法检查。二是针对贯彻执行《防洪法》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三是严格执行防汛纪律。
2.加强对灾后水利专项资金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去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参加了部里统一组织的六个检查组,对6个流域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3.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了一些专项检查。
(五)标本兼治,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各级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根本在于党员干部职工素质的高低。我们以增强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对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广大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六)适应形势需要,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有新的加强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二、1999年党风兼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抓好“三讲”教育。“二讲”教育的总要求是: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提高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增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特别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正确行使权力,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纠正和防止不良习气。总之,要努力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
2.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继续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1)严禁党政机关到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不准组织与会人员到会议所在市、县的行政区域以外的其他风景名胜区旅游。(2)继续严格控制改扩建、新建或购买、装修办公楼和新建宾馆。(3)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的工作,要重点清理和规范中央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组团出国(境)活动,从严控制审批权,严格按照“谁组团,谁出钱”的原则,一律不准向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摊派费用。
(二)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突破有影响的大要案
近几年水利系统信访举报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查结了一批大要案,但有些单位对查办案件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存在一定畏难情绪。从整体看,现在不是没有案件发生,纪检监察部门也不是无案可办,而是敢不敢去办、善不善于去办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每年不办几件案子,特别是有案不办或办案不查清,就是工作没有力度,就是工作失职。在此对查办案件提出几点要求:
1.建立完善办案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
2.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
3.要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结合水利实际要突出重点:一要坚决查处水利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水利建设第一线,运用重点检查、执法监察等手段,及时发现重大案件线索,揭露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这里要明确一点:对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承包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有无谋取私利,都要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二要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拉帮结派、跑官、卖官、骗官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三要查办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领导干部和党政领导干部侵吞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案件,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的案件。四要把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放在重要位置,重点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发生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发生重大事件和问题不报告、不请示以及拒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部党组部署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4.在查办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中,要善于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经查证确属严重违纪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疑点很大但一时难以取得证据给予纪律处分的,可先采取调离、免职等组织手段进行处理。办案中要认真执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严重违纪违法而又拒不悔改的,必须从重处理;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主动讲清问题并配合组织查清其他人问题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对有一般性错误的,要采取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对经查清确属被诬陷的干部,要予以澄清,给予保护。
(三)继续抓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的活动
1999年要继续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对涉农水利单位和涉农项目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农村电网的整顿改造,进一步降低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严禁借改制之机向企业乱收费。要对水利桥闸过往车、船收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水利闸桥收费标准,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乱收费和乱支乱花行为的发生。积极贯彻落实公费医疗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对本单位医务部门和医务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严禁从药品销售中谋取私利。要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活动,深入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制度,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树立水利良好形象和行业新风,推动水利行业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
(四)发挥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和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
当前,水利资金的投人大幅度增加,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管好用好水利建设资金和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作为今年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配合计划、财务、建设管理、防汛等业务部门建立水利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对于在水利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确保工程质量。主动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遵循了基建程序,要严格立项审批权,没有设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禁止“三边”工程。对批准的项目,要检查是否认真实行了业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检查中一旦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惩一做百。对事故责任人该撤职的撤职,该查办的查办,该曝光的曝光。同时,要敦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步纳入有形建筑市场的试点工作,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向社会化、市场化迈进。还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利法规贯彻情况的执法监察。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水利部党组十分重视,已下发了通知,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水利系统各级党政领导都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是今年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将大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健康发展。
(六)搞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在机构改革中,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体制,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明确职责,优化结构,努力做到精简机构与提高工作效能的统一;结合机构改革,可以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实行横向交流,调整干部队伍的专业、文化、年龄结构,把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年轻同志充实进来,尽量吸收学习法律、经济、懂得财务会计的人才。
2.全体水利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响应江泽民总书记“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的号召,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刻苦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各种新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努力把学习理论和水利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多作调查研究,提高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务的水平。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3.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等于进了“保险箱”,不等于自然而然就具备了抵御腐蚀的免疫力。每个水利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模范地遵纪守法,做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