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小型水利设施要加强管理
顾茂华
近年来,三门峡库区建成了一大批水利工程设施,为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1997年底,全库区共完成小型水利0工程投资508O万元,建成小型抽水站11座,打机井2096眼,架设高压线路72.7公里、低压线路395.6公里。
三门峡库区的水利工程建设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完成的,有其显著的特征:一是小型化。这些水利工程设施以机井为主,以渠道和电力设施作配套,每眼井的总投资约2万元。二是数量多。由于受机井灌溉能力的限制,一般每眼井可灌溉耕地40~60亩。机井数量多,而且布局分散,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三是负债投资。这些水利工程设施主要是靠借贷建成的,给集体和群众都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近几年来,这些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在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但在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水利工程设施损毁严重。主要是由于水利工程设施产权不清,群众重使用、轻管理,再加上被盗或人为破坏,使一些机井未到使用年限就丧失了使用价值而报废。二是水利设施的投资难以回收。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由于大多数村对这部分水利资产的使用基本上是低收费,仅能维持平时的维修费、电费及管理人员的费用。加之群众认为这些水利工程设施大部分是国家和集体投资修建的,无偿使用理所当然,因此,当年村集体投资借款一直挂在账上。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是移民是一个相对独特的群体,多年来在思想上普遍存在一种寄希望于国家扶持、国家投资的观念和认识,对国家专门用于扶持移民发展生产的有偿扶持资金的还贷意识较差。加之由于受农村基层干部自身管理素质的制约,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责任难以落实。
从库区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现状来看,应加快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对乡村管理的抽水站、机井和渠道等工程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股份制改造、出租或拍卖使用权等多种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这样既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管理责任,又能确保集体投资的回收,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使这些水利设施更好地发挥效益,同时,也为水利建设的再投入积累了资金。
1.转变思想观念。要教育群众彻底转变等、靠、要思想,改变对水利投资的传统认识,树立水的商品意识和经营意识,要讲成本、讲效益。在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上要寻求突破,促进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在盘活现有水利资产的同时,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资办水利的积极性。
2.进一步规范抽水站的承包管理方式。对库区现有的11个抽水站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规范管理方式上。根据群众意愿,进一步落实承包经营责任。有条件的可对渠道进行拍卖或实行租赁经营,承包或租赁经营者享有管理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和受益权。条件成熟的可根据每个站的具体情况,通过转让或出卖部分产权的办法,鼓励群众个人参股。通过改革抽水站的经营管理方式,降低营运成本,逐步收回投资。
3,对机井的使用权实行拍卖或租赁经营。机井投资额较小,而且受益户固定,比较适合于农户经营。在拍卖过程中,可在县里的统一指导下,以乡为单位,制定改革方案,先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然后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拍卖。
4.在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中要注意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要加强资金的管理。这部分资金要有严格的管理办法,防止流失或被挪用。资金的使用可优先用于偿还集体的投资贷款,剩余部分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再投入,实现滚动发展。二是各级政府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对库区水利建设的统一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要实行统一规划和布局。要加强对水费的统一管理,按照国家的水费定价原则,确定统一的用水价格,解除群众在这方面的思想顾虑。
5.鼓励和支持移民群众自办或联户兴建小型水利工程。库区要坚持民办水利的方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由群众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和管理。县乡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对群众出资自建的水利工程,允许继承和转让,为民办水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小型水利工程建没逐步走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