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抗洪精神 再谱治江新篇
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委)成立于新中国诞生不久的1950年2月,1955年~1989年曾更名为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水利部的直接领导下,在以林一山主任为代表的历任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成千上万的长委人前赴后继、艰苦创业,为神州第一河的治理开发,为三峡、南水北调等大型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殚精竭虑、默默奉献,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委精神。
人才济济实力强劲通过近半个世纪的治江实践,长委已拥有一支包括100多个专业、1万余名职工,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经验丰富的综合性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移民、科研、建设、监理、经营和管理的技术队伍。
长委目前拥有以水利水电专业为主体的科技人员6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全国工程设计大师1人,全国勘察大师2人;高级工程师和具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1000余人(含享受教授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近180人);工程师和具有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24OO余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和具有其他各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近3000人。
长委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积累了较雄厚的物质基础。现拥有现代化水平的科学试验仪器设备4500台(套),其中重要科研仪器设备160余台(套);各类试验室、场、厅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有比较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拥有科技档案资料140万件、册(张),图书资料馆藏数达50万册。
近50年来,长委在长江的治理开发及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迄今已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奖励300余项。其中,长江葛洲坝二、三江工程及其水电机组获首届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获全国最佳工程设计特等奖。长委还荣获中国勘察设计综合实力百强单位证书、甲级勘察证书、甲级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兼建筑、市政专业)工程设计证书等一系列资格证书。
不负重托精心规划
长江是一条雨洪河流,全江有6个暴雨区,干支流洪峰、洪量巨大,大大超过河道安全泄量,易形成流域性或区域性洪水。根据对长江历史上和现在洪涝、旱灾情况的分析,党中央确定消除长江中下游洪思是治理长江的首要任务。
早在50年代,长委就提出了以防洪为主的治江三步骤规划:第一步是加高加固堤防,适当扩大河道安全泄量;第二步以建设蓄洪垦殖区为主,蓄纳超额洪水,使河道洪水位不致超过保证水位;第三步建设以山谷防洪水库为主的完整防洪体系,达到确保中下游防洪安全和综合治理开发利用长江水资源的目的。
1954年长江全流域特大洪水发生后,党中央、毛主席决定进行修建三峡工程的规划设计。1958年中央成都会议正式作出《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毛主席亲自批示“积极准备,充分可靠”。党中央、毛主席的关心、重视和当时所做的大量工作为三峡工程的建设,开辟了光辉的道路。
1952年毛主席提出南水北调的构想,长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查勘,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编制了以根治汉江洪水和南水北调为主要目标的汉江流域规划。汉江流域规划选择丹江口水利枢纽作为关键性骨干工程,它的建成结束了“沙湖沔阳洲,十年九不收”的悲惨历史。丹江口工程的巨大成功和巨大效益为三峡工程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丹江口水库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也是“天赐良源”。
经过反复分析、比较,结合三峡工程在解决荆江防洪问题上不可替代的作用,长委明确提出了以三峡水利枢纽为关键工程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规划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正确处理七种关系:远景与近期,干流与支流,上、中、下游,大、中、小型,防洪、发电、航运、灌溉,水电与火电,发电与用电。1959年,长委正式向当时的水利电力部、国家计委上报《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
80年代初,长委为了落实中央确定的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提出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修订补充任务书》(讨论稿)。1988年,长委综合流域各省市和有关部委的意见后,又提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修订补充报告纲要》(讨论稿),水利部会同当时的能源部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1990年,国务院审查批准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
1998年长江发生继1954年以来又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再次说明长江的洪涝灾害依然是全国人民的心腹之患。随着水情、工情及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原长江流域防洪总体规划在某些方面已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1998年汛后,长委根据长江洪水特点、防洪工程现状以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对长江流域防洪总体规划进行修订,以指导长江防洪工程建设,为进一步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打下坚实的基础。
团结治水硕果累累
近50年来,长委万余名职工与流域内广大干部群众团结治水,艰苦奋斗,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新中国水利
史上谱写了许多光彩夺目的篇章。
一、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初步形成,抗洪斗争取得伟大胜利。
长江中下游广大平原地区包括一些城市,如武汉、荆州、黄石、岳阳、长沙、九江、南京,其地面高程在洪水位以下数米乃至十几米,历史上洪患频繁。经过沿江人民的不断治理,防洪体系初具规模。
首先是堤防得到加高加固,主要堤防均按1954年实际洪水位加一定超蓄标准建设。荆江大堤、洞庭湖重点围垸、同马大堤、无为大堤、赣抚大堤等皆由国家出资,地方干群齐心协力按科学规划设计实施,已基本形成防洪屏障。
其次是建立分蓄洪区,对确保重点堤防、农田、城市的安全,把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起了重要作用。荆江分洪工程由长委提议兴建,1952年建成。1954年大洪水时,荆江分洪工程三次开闸分洪,使沙市水位降低近1米,否则荆江大堤漫溃,后果不堪设想。
1998年,长委水文部门在汛前就作出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大洪水的预报,受到国家防总、水利部以及中下游各省的重视。汛期,长委水文部门又及时准确发布水情预报,使中下游五省不失时机地组织防汛,抗洪斗争取得伟大胜利。长委调度部门积极为国家防总、水利部和沿江各省防指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尤其是当8月17日长江第六次洪峰通过荆江,沙市水位达到45.22米历史最高水位时,长委防汛调度专家为中央最终作出荆江不分洪的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水利枢纽陆续建成,综合利用效益显著。
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研究和推荐的一批水利枢纽,不少现已建成,并发挥了显著的综合利用效益。其中由长委负责设计的丹江口、葛洲坝、万安、隔河岩等大型水利枢纽,凝结了长委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充分显示了长委在水电勘察设计行业的一流实力。葛洲坝、丹江口工程堪称长委的代表作。
1986年完建的长江干流第一坝——葛洲坝水利枢纽,年发电量达160亿千瓦时,回水长110~180公里,淹没
了三峡天险中著名的青滩、峻岭等险滩。葛洲坝工程的巨大成功,大大促进了我国水利水电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消除了社会各界对三峡工程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的疑虑,客观上为三峡工程作了实战准备。
三、排涝灌溉兴农业,整治河道畅航运。
为减免大面积旱涝灾害,规划设计建成了一批大型灌溉工程,增加了灌溉面积和排涝面积,提高了灌溉保证
率。全流域排灌系统大、中、小型相结合,星罗棋布,总灌溉面积已达2亿多亩,总排水能力达1万立方米每
秒,对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提供了保障。
长江素称“黄金水道”,长委对中下游河道治理做了大量的水文、规划、设计、科研等工作。1967年和1969年,成功实施了中游下荆江河段的中洲子和上车湾两处人工裁弯取直工程,加上沙滩子自然裁弯,共缩短航程80公里,扩大泄量4000立方米每秒。南京和镇江至扬州两河段的综合整治,使河段两岸工矿企业的港口、取水口维持良好的状况,保证正常运营,免受淤积之苦。
四、水土保持出现新气象。
1988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上游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并在金沙江下游的毕节地区、陇南及陕南、三峡库区和嘉陵江中下游等四片实施首批重点治理。水土保持坚持治理和开发相结合,防治水土流失和水土利用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不但控制了水土流失,而且发展了山区经济。1989年以来累计已经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达5.3万平方公里,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土保持工程被治理区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温饱工程”、“小康工程”。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正稳步、健康发展,重点区范围已由上游扩大到中游的丹江口水库库区,前景十分广阔。
五、加强了水利行业(工程)的法制管理。
《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等一系列水法规相继出台后,水利行业管理工作逐步理顺,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长委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为全面执行水法规做了大量工作。水利工程的运营管理也正在走向规范化,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在建项目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已取得成效。初步实现了水利投资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一个新型水利管理体制正在形成。
任重道远前景光明
长江的治理开发虽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如流域内江湖防洪标准低,洪水仍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中下游平原尚有3000万亩农田排涝标准达不到5年一遇;旱灾仍是影响流域内农业稳产高产的主要原因;干流河道崩岸虽然得到缓解,但仍处于自然演变之中;水污染呈恶化趋势;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繁重;长江丰富的水电资源仅开发了14%,开发任务还相当艰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还在进行前期工作。所有这些都表明长江流域的治理开发任重道远,还需长委几代人坚持不懈为之奋斗。
长委目前承担着三峡和南水北调两项跨世纪国家重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工程的任务,责任重大,同时前途远
大。我们要弘扬抗洪精神,同心同德,奋勇开拓,为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