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1、2002年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项目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九五”期间,我部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同实施了引进国际先进农业(含水利、林业)科学技术计划,即“948”计划。我部“948”计划实施5年来,通过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创新、示范和推广,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水利科技进步,提高了水利科技的整体水平,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

  “十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组织管理上仍延续“九五”期间的模式。引进原则相应调整为:以推动农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增强我国农业技术储备的前沿技术为主,以提高主要大宗农林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先进实用技术为主,以促进结构调整和农业、水利及林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技术为主。

  为抓紧做好2001、2002年水利部“948”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领会“十五”引进计划的意义及原则,在总结“九五”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申报工作的管理,积极认真组织申报。申报项目要选准引进技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预期效益分析要实事求是,避免出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变更合同内容或验收时达不到考核目标的情况。

  此外,为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十五”期间,在“自下而上”方式申报项目的同时,计划加大“自上而下”方式组织项目的力度。每年由部里确定几个选题,结合其他科技计划,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几个较大的项目及其研究、引进内容。其中需引进的技术采取招标等形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由“948”计划支持。

  二、申报程序

  “948”项目实行申报指南指导下的申报制度。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央直属单位和地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部门)的项目申报工作。

  中央直属单位申报项目,须本单位认真审核并经财务部门会签后,报至部“948”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部科技推广中心)。

  地方单位申报项目,由地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筛选、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会同地方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后上报部“948”项目管理办公室。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确定申报项目后,申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格式见附件):

  (一)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引进技术及设备的详细清单;
  (三)企业单位申报项目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资质证明。

  以上文字材料要求一式六份,并附报软盘及电子邮件。

  四、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1年12月31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20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489185

  E-mail: wuhw@iwhr.com liujing@iwhr.com

  附件:1、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项目2001、2002年申报指南

     2、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项目申请书 下载

     3、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4、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项目引进技术及设备清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