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0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200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1)41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准备项目,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10月9日前将申报的书面材料各一式十二份报我司。 联系人:曾向辉 附件:《关于发布<200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1)418号)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