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手册 一、项目验收的目的和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开、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二、项目验收的内容、组织和方式 (一)内容 依据项目考核目标及专题合同指标进行验收,主要内容有: 1.对项目的前期立项情况进行后评价: ◆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先进性; 2.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3.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应用前景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二)组织 项目验收由科技部组织。 (三)方式 项目验收采取专家组评审验收、委托中介机构评估验收等方式。 三、验收专家和中介评估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验收专家的条件和构成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具备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 (二)验收中介评估机构条件 1.必须是企业或事业法人; 四、验收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职责 (一)科技部职责 1.接受项目组织部门提出的项目验收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下达验收通知; (二)项目组织部门职责 1.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项目验收专家小组职责 1.按要求对验收内容进行客观评价(参阅第二部分); (四)中介评估机构职责 1.接受科技部的委托,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验收项目进行独立评估; 五、项目验收的步骤和程序 (一)申请 1.申请单位 由项目组织部门向科技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2.申请条件 ①基本完成了计划规定的项目目标和任务; ◆项目执行情况验收自评估报告; (二)受理 1.科技部项目主管司对报送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 2.通过材料审查的重中之重项目由发展计划司复审后会签项目主管司下达验收通知,其他项目由科技部项目主管司会签发展计划司下达验收通知; 3.材料审查不合格者,由主管司通知项目组织部门重新组织上报。 (三)实施 ①在正式召开验收会议的前2~3天,由项目组织部门负责将项目验收材料送达验收专家; ◆会议主持人宣布专家组及组长名单; 4.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收的项目,由中介机构根据有关要求和程序将验收意见和所有验收资料整理齐全后报送科技部。 (四)结果确认和处理 1.由科技部审核专家验收小组或中介机构的验收结论建议,并加以确认; 2.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项目组织部门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计算机软盘二份,报科技部和财政部备案。 3.由科技部以发文的形式将验收结论下达给项目组织部门(验收材料上报不齐全的项目不下达验收结论)。 六、项目验收的结果分类及基本标准 (一)结果分类 1.通过验收 (二)基本标准 1.通过验收的标准:按照计划目标、任务按期保持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 ◆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或经济指标的; (三)有关规定 ◆验收结果为"需要复议"的,应在接到通知三个月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再次提出申请; ◆验收结果为"不通过验收"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六个月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后,再次提出申请; ◆第二次验收结果为"不通过验收"的,或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再承担国家攻关计划项目。 |